(吉隆坡8日讯)反贪会今日公布涉及前首相纳吉和一马公司案的9段录音,引起震撼的同时,也引发窃听合法性、侵犯隐私权的争论。
著名人权律师谢瑞詹表示,纳吉执政时期,在2012年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开启了监听和录取私人对话的大门,形容如今纳吉通话录音被公布,实在是一种讽刺。
“你知道什么具有讽刺意味吗?纳吉政府提出了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以允许拦截、监听和录取通讯。”
谢瑞詹今日在社交媒体发文称:“是的,纳吉政府将政府监视你合法化。”
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第116条文涵盖了截取通讯内容。检察官可以授权警方“拦截,监听或录取”任何对话,可以通过安装设备来拦截特定通讯,前提是该通讯包含与犯罪有关的信息。
同时,通讯服务商也可能被要求拦截并保留特定的信息,起诉某人之后获得的信息也可以为法庭所接受。
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正,还允许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进行搜查、扣押和访问电脑数据。
不过,谢瑞詹指出,尽管当局采取的行动在法律上属于合法,但是否符合宪法又是另一回事。
“这些规定是否符合宪法,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因此其合宪性从未在法庭上受到挑战。”
律师杨锦成认为,大马应该检讨此事,确保建立适当的机制来防止滥用和保护隐私。
他说,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设立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机制,通过授权司法机构向政府机构提供指引,为国家利益进行监视。
他今日在发出文告指出,这赋予了司法机构绝对权力,可以使用自由裁量权来接受或拒绝,通过监视所获得的证据。
他认为,出于免受恐怖主义或国家威胁的秘密监听是有必要性,因此有关当局侵犯个人权利时,或许不会被认为侵犯隐私,不过仍需要有严格的条文来规范执法机构的监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