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被控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贪污和失信罪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本身有否签署财政部长机构的会议记录的问题上,证词不一。
纳吉今日进入第7日自辩,庭审一开始,负责交叉盘问的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和纳吉针对财长机构的会议记录(P510)“交锋”。
希旦峇兰坚称纳吉的证词前后矛盾,而纳吉则坚持没有看到原版文件下,无法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属于他自己。
希旦峇旦表示,纳吉早前在接受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盘问,承认除了财长机构的会议记录(P510)外,自己不曾签署过任何其他股东会议记录。
不过,纳吉却坚称,若没有向他展示原版的会议记录(P510),他就无法确认文件上的签名的真伪,更提到呈堂的副本文件的签名需要专家验证。
对此,主控官直指纳吉的证词不真实,但纳吉不这么认为。
纳吉甚至表示,如果不是原版文件,你可以剪切和粘贴。
希旦峇兰反驳道:“你(纳吉)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道理。”
他也说,纳吉不承认签署该会议记录(P510)及其他股东会议记录,是因纳吉要撇清自己利用会议记录控制SRC董事的事实。但是,纳吉不同意此说法。
纳吉本周一已入禀法庭,要求让澳洲的专家上庭,协助鉴定呈堂文件与签名的真伪。
高庭择定在2020年1月7日,审理纳吉要求一名澳洲笔迹专家出庭,为SRC案件中呈堂的多份文件做鉴定的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莎希拉今日向媒体证实此事。
另一方面,希旦峇兰今日在庭上也询问纳吉,为何SRC公司章程添加117条文,改变了公司的架构,并认为新增条文是为了让纳吉更全面掌握该公司董事会。
纳吉否认此事,并表示这不是117条文的目的,而是为了确保SRC公司根据政府要求的规则运作,而增设他成为名誉顾问,是因为需要他再给予建议。
纳吉也不同意希旦峇兰指他是唯一掌管SRC国际公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