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大马政府针对一马公司发行总计65亿美元的债券弊案,提告高盛国际(英国)和高盛(亚洲)有限公司的案件,将在吉隆坡高庭审讯。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玛兹兰今日批准控方诺丽娜副检察司提出的申请,即将两宗案件从推事庭移交高庭审讯。
高盛的代表律师郑宝德也没有对这项申请提出反对。
高庭法官也定于本月26日,审理控方要求将政府提告高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的案件,将推事庭移交高庭审讯的申请。
大马政府是在去年12月,针对高盛提告4项控状,即高盛旗下3家公司被指协助高盛遗漏重要信息,并在债券发行通知中发表不实声明。有关罪行被指是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3年11月1 1日,在吉隆坡拉惹苏丹依斯迈IMC大厦内的1MDB办公室犯下的。
有关公司是在2007年资金市场及服务法令第179(c)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及罚款100万令吉。
去年杪,大马政府入禀法庭提控4名一马发展公司(1MDB)关键人物,包括大马富商刘特佐,在发行总额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挪用27亿美元(约112亿令吉)!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当时发文告指出,大马政府提控4造,分别为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地区董事长蒂姆莱斯纳(Tim Leissner)、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译音)、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译音)及刘特佐。4造涉嫌发表虚假及误导性的声明,以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总值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的资金。
3批债券分别为,一、一马能源有限公司透过志期为2012年5月18日的债券发行书,发行了总值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每年利率为5.99%,并可在2022年赎回。
二、一马能源公司透过志期2012年10月17日的私募融资备忘录,发行了总值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年利率为5.75%,可在2022年赎回。
三、一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志期为2013年3月16日的债券发行书,发行了总值30亿美元的债券,年利率为4.4%,可在2023年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