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2日讯)在砂拉越政府与联邦政府就国油公司课题的协商工作未完成前,出售国油公司股份一事,将对有关协商工作造成影响,在有关协商工作尘埃落定后,联邦政府当局是否出售国油公司股份一事,也必须事先与砂拉越政府进行协商,而不是只单方面提出献购。
砂旅游、艺术、文化部部长拿督阿都卡林今早于伊斯兰福利大厦受访时,针对我国首相声称联邦政府考虑出售国油公司的股份给拥有石油和天然气田的沙巴和砂拉越等州一事,向媒体如是表示。
他说,联邦政府考虑出售国油公司的股份给拥有石油和天然气田的沙巴和砂拉越等州一事,只是我国首相敦马哈迪所做出的一项建议。
“有关事项,视乎联邦政府及国油公司如何看待。但是,在砂拉越政府、沙巴政府方面,有关的协商工作还在进行当中,所以我也不确定,在当局还就国油公司课题进行协商的当儿,相关的产权是否将开始被售卖﹖”
他直言,出售国油公司股份一事,将对有关协商工作造成影响。
他不忘指出,砂拉越政府与联邦政府目前还在进行良好的协商。
“我希望,在协商工作完成之前,有关的产权不会被先行售出。因为一旦售出,其将加剧协商工作的进行。”
但他相信,如果在协商工作尘埃落定后,当局或许可以安排出售股份事宜,或是献议让砂拉越政府进行购买。
“但有关事项必须事先与砂拉越政府进行协商,而不是单方面提出献购。这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国油公司的主要开采区乃位于东马的砂拉越与沙巴。”
他续称,如果真的要献购的话,那国油产权的售价高低,也必须将相关因素考量在内。
无论如何,他表示,有关事项在进行前,必须要经过详细的探讨。
另一方面,他也透露,砂拉越政府也对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在管制国油公司方面的司法权感到置疑。
“这是因为,有关法令是在紧急法令颁布期间拟定,并且没有取得砂拉越政府的共识。”
他表示,任何有关砂拉越的资源开采、水域或领土等事项的事务,都必须寻求砂拉越透过砂立法议会做出的共识。
他称,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并未寻求砂拉越政府的共识,并且只是在紧急法令下生效。
“当初,在实施紧急法令的前提下,(该石油发展法令)将不需要寻求砂拉越政府的共识。但是,紧急法令已经被废除,所以在紧急法令遭到废除的情况下,该些在紧急法令下成立的公司或机构的地位,或许只有法庭能够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