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认为,政府不应把华小“华语唱国歌”的个案,视为“挑衅”、“不负责任”或是“不爱国”的行为。
他说,有关个案显示,实习老师是为了让学生更了解国歌内容为目的,应属无心之失,并没有任何不爱国动机。
他强调,华总赞同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声明,即唱国歌必须以官方语言(即国语),并不能修改形式进行。
吴添泉今天在发出的文告中说,根据1968年国歌法令,唱国歌必须以国语,这是身为国民的基本爱国意识和行为。
“多年来,包括华总在内的国内华团和华社、独中和华小等,不论是在官方或正式集会场合,一旦播放或唱国歌时,都会全体竖立并以国语进行,以示爱国。”
他相信,不论是森州一所华小出现的“华语唱国歌”、或是相信是宗教学校出现“阿拉伯语唱国歌”事件,应该是属于无心之失的孤立个案,不应被扣予“不爱国”的“罪名”,这将让有关方面太沉重和不公平,并严重影响有关的学生。
“以森州华小事件为例,就如校方以及教育部要调查后所清楚表明的,这是一实习老师在课堂供教学用途,用意是让学生们更了解国歌的内容、目的和文化,并非在学校周会或官方场合如此做,社会大众应清楚了解整个事发过程和动机才给予公平评论,而不是不由分说严斥。”
他认为,尽管方式不对,但有关实习老师这么做的动机和出以点却是好的,从另一个正面的角度来看,这未尝也是一种爱国和教导学生爱国的进一步表现,只是做法上出现误判而失误。
他呼吁政治人物及别有居心者,停止对有关事件和课题进行苛刻、片面和扣帽子式的批判,并让此事告一段落。
他也强调,在2014年出版,并根据小学标准课程(KSSR)修订的现有华小和泰小五年级历史课本中,把国歌翻译成华文和泰米尔文版,以让生从中了解国歌歌词与意义的作法是正确的,应该继续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