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认为,前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因不满被调往首相署经济策划局(EPU),而怀恨在心,藉著成为此案的证人。
他也强调不曾指示阿末胡斯尼,勿插手SRC国际公司和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事务。
“我不曾这么告诉过胡斯尼(不要插手),审讯中所提呈的SRC相关文件清楚显示,胡斯尼曾被询问,并以第二财长的身份批准了数个重要公告,包括2012年2月2日的财政部通告,以及2015年11月4日,有关2015年拨给SRC的短期贷款财政部通告。”
他指出,胡斯尼申诉自己所受的待遇,如同一名“打杂”(Office Boy)是个笑话,因胡斯尼以第二财长身份签署文件,这与有关指控恰恰相反。
他提到,胡斯尼出席2012年2月8日的内阁会议,当天通过了SRC的第二次政府担保,而胡斯尼在此并未提出任何问题。
“这非常不合逻辑,当第二财长谦虚地称自己只是听从指示的‘打杂’,如果正如他说的SRC当时候需要观察的话,那他就是无法履行本身被期望的职责。”
“无论如何,我相信胡斯尼最终会在审判时承认,我从未用任何言语阻碍他执行第二财长的工作,我也不曾告诉他,不要参与SRC。”
纳吉今日在SRC贪污洗钱案自辩时,也否认曾阻止胡斯尼率团到瑞士解决SRC资金被冻结的问题。
他说,胡斯尼的说法完全是断章取义,因当时胡斯尼是以非正式的方式询问,是否应该委派他到瑞士解决问题。
“这并非正式的要求。实际上,他说他可以尝试解决这个问题,因他在瑞士认识些人可以提供协助。我告诉他,不需要她去,因为根据我的了解,SRC已为解决此事而作出了努力。”
纳吉提到,胡斯尼自己批准志期2015年11月4日的财政部通告,要求内阁批准在2015年向SRC提供一笔短期贷款。关键是要让SRC与瑞士政府解决此问题。
“我相信胡斯尼的证词是要破坏我的形象,并发泄他对我的一些不满。”
“我相信胡斯尼对我怀恨在心,因为我决定将他从财政部调往经济策划局,不久后,他就在2016年辞职,并以证人的身份作为申诉的平台。还有其他的事情,我不打算公开,但显然他误解了我的行为,导致对我的怨恨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