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 《2019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表示,青体部举办2017年东南亚运动会时,在没有同意接受信(SST)的情况下,以1908万令吉租下大马国际贸易与展览中心(MITEC),而且赛会结束后才签署租借合约。
报告指出,尽管2017年东南亚运动会成功举行,惟却出现采购、迟签署合约、门票收入没有管控等弊端,例如在没有财政委员会的批准下支付956万令吉给予一间私人公司设立国际转播中心、在没有财政部批准情况下委任大马体育馆机构为门票代理、委任2间公司出任售票机构缺乏透明度等。
“政府及大马体育馆机构的门票盈利分配也因为缺乏相关文件证明,而无法被准确核实。另外,当局派发的免费门票也超出原本的固打,导致门票盈利只有657万令吉。”
有鉴于此,总稽查司提醒青体部在采购时必须做好更全面的准备。青体部在下放权利给予第三方时也必须拟定更严格的机制,维护政府的利益。
总稽查司也建议大马体育馆机构报警彻查至今下落不明,总值2万3250令吉40仙的门票。青体部也受促鉴定所有违规的事项,向负责的单位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