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藐视法庭诉讼,高庭今日择定于11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
洛曼被指威胁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审讯的重要证人拿督安哈里,遭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提出藐视法庭诉讼。
安哈里也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特别事务官,作为控方第8名证人的他在上述审讯中指证纳吉。
洛曼的代表律师旺艾祖丁今日告知法官柯林劳伦斯,其当事人在11月5日才接到控方的附加宣誓书。
“因为这份附加宣誓书交了给我们,所以我方需要时间研究此宣誓书,并将考量是否是要撤销藐视法庭诉讼,或直接回应有关的宣誓书。”
他也就本案的主要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无法出庭一事道歉,因为沙菲宜需前往莎阿南高庭处理一宗谋杀案。
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斯达法指出,控方也将修改此藐视法庭诉讼的申请书。
柯林是在10月22日发出准令予总检察长,以起诉洛曼藐视法庭。10月10日,总检察长入禀准令申请,以就洛曼在9月25日的两个场合,试图藐视法庭的行为,提出藐视法庭诉讼,并将洛曼列为答辩人。
在申请中,总检察长寻求庭令,以宣判在9月25日犯下藐视法庭行为的答辩人入狱或罚款。
总检察长指出,在上述日期,答辩人在一支视频访问中提到直接或隐意威胁证人安哈里的字眼。
他说,将在准令申请,以及准令发出后的实质申请阶段,播放视频。在同一天,洛曼也针对安哈里的供词,报警举报后者。
他表示,答辩人的目的是要骚扰及恐吓安哈里、其他证人,以及任何有可能在审讯中指证被告的潜在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