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6日讯)
未控先撤!原定于今早被提控2项拥有违禁品的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兼龙城州议员P古纳,在总检察署撤回提控下,获得芙蓉第一地庭法官批准。
总检察署于昨晚甫向芙蓉地庭注册提控两项控状,但布城主控官艾丝琳娜副检察司今早在法庭上,在没有提呈任何理由,及指接到指示,而向法官玛蒂哈申请撤销案件。
由于总检察署已指示撤回提控,因此P古纳今早并没有被带上法庭,惟于上周已接获提控消息的P古纳家属,今早7时许已经在芙蓉法庭等候。
芙蓉第一地庭法官玛蒂哈是于今早8时52分开庭审理,在主控官提呈撤回及法官批准后,整个过程仅在短短2分钟26秒完成。
今早出席的P古纳代表律师团成员包括雷尔、谢琪清、李凯业及威玛。
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他们不清楚,也不明白甚么原因主控官会在最后一分钟撤回提控,但他们非常欢迎总检察署撤销案件的举动,对他们而言,是好的预兆。
他说,他们只知道P古纳原定于今日面对2项,涉及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的提控。
另外,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陈国伟则感谢总检察署今日撤销对P古纳的2项提控。
他强调,希望联盟已承诺会修改恶法,包括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
他称,他与P古纳认识已30年,他是一个谦虚、负责任及捉紧行动党宗旨的人民代议士,绝对不是恐怖分子。
布城主控官艾丝琳娜副检察司受询时表示,她是在接到上司指示撤回今早欲提控的2项控状。
她指出,2项控状是被控《刑事法典》第130条文(收藏具有恐怖主义),分别是在P古纳住家及龙城服务中心起获具有恐怖主义物品。
无论如何,他称,案件在提呈撤回的要求后,于今早已获得芙蓉地庭批准。
今日出席者包括P古纳太太阿古玛丽、女儿南茜、森州行动党州委玛丽约瑟芬、陈丽群、吴金财、周世扬、李汉强、公政党朱湖州议员叶朝政、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古拉等人。
另外,全国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都哈密今日在吉隆坡出席活动,针对P古纳被撤销控状一事受询时指出,这在监控程序上并非新鲜事,而相信相关当局是经考量后甫做出决定。
“这是十分普遍的情况,没必要多加猜疑。”
龙城州议员兼森州行动党署理主席P古纳,是于今年10月10日,早上9时30分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遭武吉安曼警察总部警员逮捕,并带返总部协助调查。
P古纳是于2018年11月在马六甲参与了一项活动,被怀疑该项活动与泰米尔之虎组织有关,而被捕协助调查。
警方在前往P古纳位于芙蓉拉杭新村住家展开逮捕后,将之带返位于龙城的服务中心展开搜索及调查,取走家中及服务中心所有泰米尔语文的报章、杂志及刊物。
P古纳于10月31日与另外11人因涉嫌与泰米尔之虎(LTTE)恐怖组织有关而在吉隆坡及马六甲法庭面控,之后,也在吉隆坡法庭加控一项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