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美国司法部已与在逃商人刘特佐及其家人达成和解,以追回疑似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所购得的价值超过7亿美元(约29亿2600万令吉)的资产。
司法部发表文告指出,这些资产分布在美国、英国和瑞士。
无论如何,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在国会走廊接受媒体访问时,不愿多做回应,仅要求媒体询问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
美国司法部是在本月30日,向美国加利福尼亚法庭提呈了相关和解协议申请书。
根据《路透社》报导,除了解决刘特佐所面对案件外,新协议解决的对象也包括父母刘福平和吴玉幼、姐姐刘美玲(译音)以及哥哥刘特升。
相关协议仅限刘特佐家属挪用一马公司资产的充公案,美国司法部并没有撤销其他针对刘特佐的刑事案件。
而美国司法部也会为刘特佐家属提供1500万美元(约6270万令吉)的法律费用。
美国司法部发表文告指出,随著这项和解,加上之前已获解决的其他相关充公案,美国将追回或协助追回,与1MDB国际洗黑钱及贿赂勾当有关的超过10亿美元资产。
文告说,这是该部底下的追回盗窃资产计划(Kleptocracy Asset Recovery Initiative),至今所追回的最大笔数额,以及是司法部历来所解决的最大宗民事充公诉讼。
司法部刑事局助理部长本茨克斯基说:“这项和解协议迫使刘特佐和其家人,放弃数亿美元的不良收益,而这些钱原本是要用来造福马来西亚人民。”
他强调,此事所发出的信号显示,美国将不再是贪污所得的避风港。
根据司法部的文告,加州中区检察官汉纳指出,挪用自1MDB并由大马人买单的巨额资金,通过购买美国和其他国家的高价资产洗白。
“得益于这项和解,被指是此大阴谋其中一名核心人物的男子,将断绝所有使用数亿美元的权利。”
另外,联邦调查局(FBI)助理局长瓦德指出,与刘特佐所达成的和解显明该局一直以来的决心,也就是根除贪污个人的诡计和利己主义,因为他们密谋行贿和清洗属于大马人的资金。
司法部的文告说,根据民事充公诉讼,由2009年至2015年,1MDB超过45亿令吉的资金疑似被1MDB的高层人员及他们的同伙挪用,这些人包括刘特佐,他们是通过国际洗钱及贿赂的方式犯案。
在和解条件下,刘特佐、其家人,以及一家位于开曼群岛的实体FFP,同意在他们具潜在利益的充公诉讼有结果前,充公所有的资产。
FFP的角色是托管人,以监督在这些充公行动中具争议的资产。
受和解协议约束的资产包括比佛利山庄、纽约和伦敦的高端房产、比佛利山庄的豪华精品酒,以及刘特佐涉嫌挪用1MDB资金进行商业投资的数千万美元。
司法部指出,根据这项和解协议,被充公的资产还要加上美国之前所充公的近1亿4000万美元,它们是与刘特佐投资在纽约柏宁酒店(Park Lane Hotel)的商业实体有关,以及在该部要求下,一艘估值超过1亿2000万美元、被印尼充公的豪华游艇,并获大马当局直接向印尼取回。
协议不代表承认有罪
随著美国司法部与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达致和解协议后,刘特佐发表声明强调,该和解协议并不构成他或资产拥有者的有罪、过失或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
声明说,本月30日,刘特左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球性全面解决方案,该协议将全面最终解决所有有争议的充公行动。
该协议并不代表Low先生或资产所有者承认有罪,过失,责任和/或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
刘特佐在声明中说:“我非常高兴地确认,已与美国政府达成全球性全面解决方案,该协议将永久地解决美国政府与答辩人资产有关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行动或诉讼。”
他表示,这具有历史意义的协议,建立在与美国司法部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成果的先前协议基础上,且是双方真诚谈判的结果。
“重要的是,该协议并不构成本人或资产所有人的有罪,过失或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我们认为,各方都认为这项决议是一项成功和令人满意的结果,该决议尚待法院最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