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高庭择定10月31日聆审5名被指涉及泰米尔之虎组织的人士提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高庭副主簿官拉惹沙里尔进行案件管理后,5名申请者的代表律师蓝卡巴星对媒体说,审讯将在下午2时开始,5名申请者当天将被带上法庭。
他指出,法庭也指示案件相关人士在10月30日或之前,对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提呈答复宣誓书。
“我希望可尽快解决此事,以便他们能庆祝屠妖节。”
5名申请者分别是沙米纳登(34岁)、P古纳(60岁)、拉萨鲁丁(38岁)、苏烈斯及阿里万登(56岁),在10月21日向刑事高庭主簿署入禀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沙米纳丹和古纳瑟卡兰分别是马六甲牙力区及森美兰龙城区州议员,他们与詹德鲁及苏烈斯古马皆是民主行动党党员。
他们申请挑战本身被指涉及泰米尔之虎组织,而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留的决定。
他们将武吉阿曼政治部反恐组首席助理主任拿督阿育甘、贾斯威尔星警长(逮捕他们的警官)、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内政部及大马政府分别列为第一至第五名答辩人。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第二答辩人(贾斯威尔星)于10月10日至12日之间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第5(1)a条文之下发出的逮捕通知,该项通知在第一答辩人阿育甘监管下执行,是不合法及无效。
他们也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获释,以及法庭认为公平及合适的其他赔偿。
他们在申请书中说,他们被扣留一事已违反平等权利原则,及在事发时没获得律师援助的权利。
申请书也附上紧急证书,以便法庭立即聆审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共有12人涉嫌自2014年向在大马被列为恐怖组织的泰米尔之虎组织予以支持及提供资金,在本月初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