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沙鲁承认,1MDB公司是与另一家沙地石油公司签署联营计划,而1MDB对这项联营计划出资了10亿令吉。
他今日在庭上供证时指出,他发现协议文件上的公司名字是沙地石油控股(开曼)有限公司,而非1MDB一直在洽谈的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
他说,他在谘询了负责这项联营计划的1MDB执行董事唐敬志后,依然在协议上签名。
“当时,唐敬志解释,沙地石油控股(开曼)有限公司是PSI的子公司。”
沙鲁也同意,他完全依赖唐敬志当时所说的,他当时没有要求1MDB律师的书面意见,因为唐敬志一直都与律师合作。
“唐敬志表示,我签署该协议是没有问题的。”
此外,沙鲁指出,1MDB时任主席莫哈末巴克沙烈在一项决定是否推展1MDB和PSI联营计划的会议上,曾指示公司秘书不要将当时纳吉的来电记录在会议记录之中。
他说,巴克于2009年9月26日的会议上接到一个电话后,发出上述指示。
“我记得巴克当时要求不要将有关来电记录到会议记录中。”
“我记得我当时还建议将会议录音下来,但巴克不同意。”
沙鲁今日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形容刘特佐是一个交响乐团的总指挥,即每个乐手都不知道其他人在做甚么。
“对我而言,他显然是一个交响乐团的总指挥,即一些乐手在演绎他们自己的部份,但未必知道其他人在做甚么。”
沙鲁也同意,本身也是交响乐团的其中一员,在扮演自己的角色时,不清楚总指挥(刘特佐)到底要做甚么。
接著,沙菲宜问:“你是否同意,刘特佐指挥这一切,而是否有可能连首相也不知情?”
证人答:“据我所观察,绝对有这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