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斩钉截铁表明,不管南北大道公司落入哪家财团之手,南北大道的过路费都必须下降18%。
他说,无论任何企业获得南北大道公司,都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南北大道公司旗下的所有大道过路费必须给予18%的折扣;
二、不得增加政府的债务负担。
林冠英今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时,这样指出。
到目前为止,共有3家企业提出收购南北大道公司的献议,当中包括马驹控股、亚洲私募资本集团,以及Widad商业集团(WBG)。
昨天,林冠英提呈财政预算案时表示,人民将可以在所有南北大道的路段享有平均18%的折扣时,引起媒体的疑虑,因为南北大道公司的收购计划,仍未有定案。
林冠英今日回应此事时表明,无论哪一间公司收购南北大道,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过路费必须给予18%的折扣,以及该收购不会增加政府的财务负担,缺一不可。
他表示,无论南北大道公司被哪一间企业收购,他们都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第一,南北大道公司旗下的所有大道过路费必须给予18%的折扣;第二,该企业的财务必须是健全的,且该收购并不会增加政府的债务负担,以及政府的债务偿还费用。”
他说,18%的过路费折扣将在2020年之前为大道使用者节省高达11亿3000万令吉,在剩余的特许经营期内(至2038年)可节约430亿令吉。
此外,内阁也批准收购巴生谷4大道的建议,即莎阿南大道(KESAS)、白蒲大道(LDP)、西部疏散大道(SPRINT)以及精明隧道(SMART),并且是通过政府担保贷款注资。
早前,首相兼国库控股主席敦马哈迪表示,政府可以将南北大道公司出售给私人企业,但条件是政府必须参与该收费大道拥有者和营运商的未来决策,且出售价格必须是吸引人的。
国库控股董事经理拿督沙里尔则表示,已收到很多私人企业的献议购买南北大道公司,但国库控股无意出售这家公司。
他认为,南北大道作为一项策略资产,应该继续掌握在人民手中,使国库控股仍然可以实现所寻求的一些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