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强调,电子召车商用车辆执照(PSV)政策没有“U转”,而“AH”代码将会自动根据“mySIKAP”的系统来输入,因此电召车的车主无需到陆路交通局去更换车卡的资料。
他指出,陆路交通局以“AH”来区分电召车服务的轿车不涉及商业注册,只是作为采集数据、行政及执法用途,因此不会记录在车卡,也不会改变电召车作为私家车的地位。
他补充,此举主要是辨别有电召车服务的轿车,并电召车通过电脑验车中心的检验。
陆兆福也因通部因执行“AH”代码引起的混淆状况,向电召车及陆路交通局官员道歉,因这造成了大家的不便,也殃及无辜者遭遇谩骂。
陆路交通局将通过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沙巴及砂拉越商用车辆执照局(LPKP)会通过电召车通行证(EVP)的信息,自动纳入“Mysikap”系统,以“AH”作为电召车的代码,但电召车司机不需要再提出申请。
他今日在交通部对电召车课题举行记者会时,发表上述看法。
对于电召车通行证(EVP)复印的问题时,陆兆福则表示,当局没有强制要求,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到电脑验车中心验车时会更为方便,车主也可以自行复印,无需携带正本。
他说,交通部不希望影响电召车的运作,不会临时再附加条件。
至于有传电召车司机准备到交通部示威抗议,陆兆福则表示,误会既然已解决,没有这个必要,但他本身愿意就此问题与司机对话,但却非与政治人物对话。
陆兆福也谴责马华利用此事及他的名义对外宣布要与部长对话,而实际上他从未答应与之对话。
截至10月8日,共有11万3118名司机报考公共服务车辆执照(PSV)课程,当中有6万9053人通过了考试,其中有5万54483名司机已获得了PSV执照,其他考试过关的司机稍后将会获得PSV执照。
陆路交通局于10月12日全面执法,任何未考获公共交通服务执照(PSV)的电召车不准上路,但是在执法期限将至,不少考获PSV执照司机申诉未获得当局批准电召车贴纸。
陆兆福指出,在10月12日执法期限后,所有合法上路的电召车,即使没有得到贴纸,也不会受到对付。
此外,陆兆福也依据交通部长的权力援引1959年公共交通服务条规(执照和司机、售票员及乘客行为)第21条批准,57名残障(OKU)的电召车司机申请PSV执照。
全马共有227所驾驶学院(IM)及5所电召仲介公司(eHO)作为培训德士司机或电召车司机参与PSV课程及考试,有关课程获得陆路交通局认可,将开设至10月11日。
交通部原订在7月12日对付未考PSV 执照的电召车司机,但后来给予3个月“软著陆”缓冲期,因此将在10月12日开始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