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日裁决,被解雇的员工最多只能获24个月的追溯薪水(backwages)。
法官玛利亚娜雅亚今日批准Novartis私人有限公司,提出的司法审查申请时指出,无论员工是否重回工作岗位,其追溯薪水不得超过24个月。
该公司日前被工业法院谕令,支付首席财务官梁志刚(音译)所有追溯薪水后,向高庭申诉撤销工业法院的裁决。
玛利亚娜说,工业法院应根据工业关系法令第2附表作出裁决,该法将追溯薪水限定在24个月内。她也裁定,梁志刚如今有权领取12个月的追溯薪水。
但是,她维护工业法院主席伯纳约翰肯尼的结论,即该事件属无理解雇,复职令是正确的。
肯尼在3月的裁决中说,复职令一出,将追溯薪水限定在24个月内的第2附表已不再适用。
另一方面,他说若一名员工被无理解雇且没复职,将获得最长24个月的赔偿。
去年,肯尼裁定梁志刚被解雇一事很不公平,谕令10月1日起恢复他职位,并告知雇主得支付全额约87万令吉的追溯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