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沙鲁指出,逃亡富商刘特佐在登嘉楼投资机构(TIA)营运上虽然没有正式职位,但他却拥有影响高层的决策权。
他说,这是因为,刘特佐同时代表登嘉楼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登州政府),以及拿督斯里纳吉(联邦政府)。
他表示,刘特佐在登州投资机构时,就已经扮演重要的顾问角色,而当TIA转型为1MDB时,则多次传达纳吉的意向,尽管那是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今日在法庭供证时提到,在本身加入TIA前,就已经有伊斯兰中期债券(IMNT)的计划,涉及价值50亿令吉,为期30年;伊斯兰中期债券将作为TIA 初始的营运资金。
“当时TIA 的指导委员会由丹斯里巴基、丹斯里阿兹兰和丹斯里依斯米组成,而刘特佐则是早期的筹款顾问,随后受委的顾问也曾在委员会前汇报债券的计划。”
沙鲁指出,本身成为TIA首席执行员后,就负责加快债券发行,期间刘特佐几乎每天询问进度,同时也有刘特佐和聂法依沙提议和Mubadala公司在登嘉楼比农岛打造豪华酒店的项目,都迫使他加快债券发行。
于是,沙鲁就委任AmInvestment银行为首席安排方、首席经理和首要订户,以取得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债券。
“高盛集团为财务顾问,建议我委任AmInvestment银行。”
他核实一份志期2009年3月25日的TIA 董事议决署,受委顾问包括高盛集团、兴业银行、摩根大通、McKinsey & Company、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 、毕马威、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等等。
他说,随后,刘特佐和AmInvestment银行的代表就指示他如何为伊斯兰中期债券申请政府担保。
“在唐敬志(译音Casey Tang,一马公司前业务发展执行总监)建议下,我签署该份由AmInvestment 银行准备,向政府申请担保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