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选委会主席拿督阿兹哈哈伦称,国会最近通过有关选举的修正案尚未生效,因此不会对丹绒比艾补选有所影响。
阿兹哈哈伦所指修正案为选民自动登记、最低投票年龄和参选年龄从21岁降到18岁。
根据阿兹哈哈伦在接受《当今大马》的访问,9月10日颁布的宪报只是为了说明修宪案允许选民自动登记,并将最低投票和参选年龄从21岁降到18岁。
他说,宪报种类非常多,9月10日宪报只是要阐明联邦宪法已经修改,而这三项修正都还没有实施。
阿兹哈哈伦称,选委会已经收到丹绒比艾国席悬空的正式通知,一般上补选时,选委会必须决定使用的选民册,通常是用最新宪报的选民册,而选民册每三个月宪报一次。
丹绒比艾补选是修正案获得通过,并在宪报颁布后举行的首场选举,引发了选委会是否会执行修正案的疑惑。
7月16日,国会下议院朝野一致通过修宪案,赋予18岁至20岁的选民选举权和参选权,以及落实全民自动登记。该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建议修改三处,分别为:
(一)修改第47(b)条文,把成为国会议员的年龄,从原本的21岁降至18岁。
(二)修改第119(1)(a)条文,将合法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三)修改联邦宪法第119(4)(b) 条文,即公民已满18岁及符合投票资格,将自动登记为选民。
法律界对阿兹哈哈伦的说法有不一样的见解,宪法律师尼占认为,选委会必须允许18岁的候选人参选,包括丹绒比艾补选。
他说,宪法第119(1)(a)条和第119(4)(b)条的修正案,只有在国家元首同意后,才会在指定日期生效。
他称,虽然18岁投票年龄尚未生效,但是按宪法规定,候选人的年龄已降低。
尼占认为,选委会拒绝让18岁的候选人参选,恐将让人质疑这场补选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