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目前仍未有人因涉及露天焚烧而遭到警方逮捕。
不过,他也强调,一旦接到环境局的要求,警方已做好准备,给予环境局任何的协助。
“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有人犯法,我们警方将采取行动。”
阿都哈密今日出席新马来西亚外交政策框架推介仪式后,受询及警方会否对于国内数个热点区进行露天焚烧的事件展开调查时,如是指出。
环境局总监诺琳嘉法于9月11日曾发表文告,除了火葬、宗教仪式和烧烤,当局禁止一些形式的露天焚烧活动,此禁令立即生效,以便减少烟霾。
她指出,这是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9AA(2)条文赋予总监的权力,这项禁令将持续到西南季候风结束。违法者可被判处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