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在去炭化政策下,能源、工艺、科学、气候转变与环境部长杨美盈表示,在电力改革下,政府将不再发放购电协议(PPA)特许经营权给传统的燃煤及天然气发电厂,但会为新能源运营者,如太阳能光伏业者,发放太阳能购买协议(PPA)。
她说,政府倡议绿化能源,因此发放太阳能购买协议(PPA)给新能源运营者,是为了确保太阳能投资者有足够的成本来提供再生能源。
杨美盈在联访中指出,我国在新能源及电力贸易在区域上不占优势,但我国与泰国及寮国合作电力供应网络(LTM-PIP),此项目被视为东盟区域多边电力贸易的里程碑,可以促进能源持续发展及发挥成本效益,最大容量达到300兆瓦(MW)。
她透露,我国首相将在今年12月前,签署这三方合作的电力供应网络附加协议。
此外,杨美盈也提到,大马及新加坡在绿色能源产业及能源转型上有很大的合作潜能,两国料在2021年开始展开电力贸易,双边如今已在磋商扩大区域能源网络的互通。
另一方面,她受询时也指出,我国一般用户的耗电量在600千瓦时(kWh)内,将会继续获得津贴,最低200千瓦时(kWh)用户获得21仙的津贴,低耗电量者将会继续获得保障。
此外,《电力改革2.0》也将通过电费津贴(e-Kasih),继续协助B40低收入的穷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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