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独立新闻中心(CIJ)强调,媒体理事会的成立,必须与废除《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同步进行。
该中心说,欢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承诺,将成立大马媒体理事会。
该中心发文告,媒体理事会必须是一个开放、负责任、透明化和独立的自我监管机构。这将有助于建立对媒体的信任,并通过维护国际标准和提供公众投诉途径为新闻媒体组织的信誉做出贡献。
独立新闻中心提醒政府,维护尊重及保护媒体的自由权和获取信息权的义务并不止步于成立媒体理事会,因为修订马来西亚的媒体立法架构是迫切的。
“政府必须废除《印刷与出版法令》。因该法令赋予当局广泛的权力,时而发生单方面采取措施限制新闻内容,包括以非实质性原因为由撤销该报的准证作为要挟。”
独立新闻中心强调,必须废除其他压制媒体的法律,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中第233和211条文、检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和制定《信息自由法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