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政府将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研究探讨替代强制死刑的刑罚。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日发文告表示,内阁8月29日同意设立特别委员会,并将委任一名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为掌舵。
他称,特委会成员将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主席,而成员将来自前总检察署官员、前监狱局官员、犯罪学家、学者、律师公会代表、人权委员会代表及社会组织代表。
他说,特别委员会负责就拟议的替代死刑政策进行检讨和向政府提供意见,探讨如何以取代死刑。
刘伟强表示,废除强制死刑为希盟竞选宣言的第27条承诺。
废死引强烈反弹
他称,废除强制死刑,赋予法官能够根据案情实事,决定是否判处死刑或替代判决。
他说,政府谨慎和积极地设立特别委员,以确保罪犯获得应有的惩罚,同时考虑受害者的权益和影响。
目前,马来西亚共有8项法令的32项条文含有死刑处分。
其中,有12项条文属于强制死刑,如谋杀、贩运毒品、持枪、向元首宣战或发动恐怖行动导致他人死亡。另外20项条文则赋予法庭死刑的酌量权。
刘伟强在去年10月宣布,内阁已经通过全面废除死刑,结果受到民间的强烈反弹。
后来政府于今年3月考虑3项废死选项,即在8项法令中的33项罪行完全废除死刑、废除强制性罪行包括谋杀的死刑、废除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案件中的强制性死刑,改判终身监禁30年,从3个选项中选出其中一项。
刘伟强在今年4月表示,内阁已决定保留死刑,并只是废除强制死刑。
932人涉毒判死刑
废除强制性死刑与完全废除死刑的差别是,被告在全面审讯中被判有罪后,法官拥有裁量权可以自行决定对被告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法官将以如何发生滔天罪行的证据,作为裁决的依据。
目前,国内有1281名死囚,其中932人是因为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而被定死刑。
其馀是349人,约300人是杀人犯,其馀是绑架案,携带枪械等。
2014年至今,监狱局没有接获政府发出死刑执行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