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艾芬迪透露,本身曾在2008年杪,与通缉犯刘特佐出席一场由时任国家元首端姑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主持的会议,以商讨成立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前身,即登嘉楼投资机构(TIA)。
安哈里作为案件第8名控方证人,今日在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表示,他当时是代表时任副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出席会议,之所以会受委参与会议,是因为刘特佐与阿兹林交情不深,而且本身曾在国家银行服务,对经济领域经验丰富。
他指出,这场非正式的会议是在吉隆坡的登嘉楼行宫召开,出席者包括刘特佐和端姑米占的妹夫拿督阿兹。刘特佐当时声称,自己是端姑米占的顾问。
他说,刘特佐在那场会议上建议成立登州投资机构,而端姑米占未就这项提议作出任何决定,也没有给予负面评价。
此外,安哈里指出,当年,刘特佐曾在其位于隆市嘉柄路的公寓,使用其厨房的白板向他解说,透过筹资成立登州投资机构;惟他不记得这发生在觐见端姑米占之前或之后。
他坦言,由于自己不具投资银行背景,对筹资和投资结构也不熟悉,因此他只粗略了解了整个计划的概念,惟不清楚发放债券的方式。
“我所了解到的是,登州投资机构将会透过发放债券筹资以在外国进行投资,这项投资料会带来盈利,而这些利润最终会透过政府所推行的政策,如社会服务活动回馈人民。”
他表示,刘特佐也指称,登州投资机构是根据国家主权财富基金模式(Model Mubadala),也就是阿联酋位于阿布扎比的一家投资公司来营运,并强调登州投资机构计划为纳吉的结晶,势在必行。
同时,安哈里证实,自己曾代表纳吉出席数场关于登州投资机构的会议,当中包括讨论如何发行债券及登州投资机构的下一步行动。但由于他当时才为副首相办公室服务数月,因此未就任何建议提出反对,在会议后也没有向纳吉汇报。
他也核实一份志期2009年4月23日的会议记录和出席名单,惟他不知道为何会议记录未记录其名字,因为这份会议记录并非他所准备。无论如何,根据出席名单和其记忆,他确实曾出席这场会议,只是在会议上不太活跃。
他指出,登州政府曾于2009年5月在国会大厦召开的会议上,表达对登州投资机构结构的不满,因为没有来自登州政府的代表,能针对登州投资机构所达致的决定,维护该州利益。
他表示,登州政府也对州务大臣机构(MBI)在登州投资机构董事局中的角色不活跃,感到不满。
他说,他把这项讯息传达给纳吉的时任首席机要秘书拿督斯里阿都阿兹卡欣,后者要求他等待纳吉进一步指示。
安哈里提到,大马富商刘特佐和纳吉机要秘书已故拿督斯里阿兹林曾表明,登州投资机构计划是纳吉所批,更何况若无纳吉批准,他根本不可能觐见端姑米占。
他说,纳吉想让登州投资机构成为海外投资战略特别用途公司;而刘特佐在登州投资机构内扮演提议者、操盘者和董事局成员的角色,并且是在纳吉知情和批准下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