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推翻高庭裁决,并发出司法检讨准令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以挑战总检察长委任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以领导1MDB案件检控团的决定,是不合法及越权。
以拿督哈斯娜为首的三司今日聆听诉辩双方的陈词后,发出司法检讨准令予纳吉和沙菲宜。另2名法官是拿督刘美兰和拿督哈斯扎娜。
哈斯扎娜宣判时指出,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这起上诉案具有法律理据,因为纳吉及沙菲宜在刑事高庭所提出撤销高级副检察司资格的诉求,与他们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这两宗案是截然不同的。
“我们认为,司法检讨申请以及刑事法庭聆审的撤销(高级副检察司)资格诉求,这两者的司法权性质是个案及不同的。”
“(案件)重叠的课题并不存在。我们也达成共识,这是一宗值得争辩的案件,当中也不存在‘无意义’或滥用司法程序。”
“我们批准上诉申请,并驳回高庭于2019年2月20日所做出的裁决。”
上诉庭三司择定于明日(27日)在吉隆坡高庭进行案件管理,并逾令诉辩双方皆无需支付对方堂费。
哥巴斯里南除了受委担任纳吉被控25项贪污及反洗黑钱案主控官,也受委为沙菲宜被控4项反洗黑钱案件的主控官。纳吉和沙菲宜早前在去年12月分别入禀司法检讨申请,挑战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的合法性,并将总检察长、大马政府和哥巴斯里南列为答辩人。
高庭(上诉与特别权力)法官拿督阿兹扎在今年2月20日,以两人在刑事高庭提出的申请一样,因此此课题交由刑事高庭审理更为合适为由,驳回两人要求就哥巴斯里南的委任,提出司法检讨的准令申请;而不满裁决的两人随后提出上诉。
较早时,起诉人沙菲宜在陈词时主张,总检察长不能只单独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来委任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因为此条文只限用于永久公务员。
他指出,总检察长在没有同时援引第377和379条文的情况下,就委任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是不合法及越权的。
他质疑,总检察署拒绝交出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委任状,是因为对方犯了基本错误;并挑起哥巴斯里南被赋予调查权的课题。
答辩方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陈词时则指出,单在纳吉案,就已经5度试图撤销哥巴斯里南为其刑事案件的高级副检察司,并认为,诉方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是无意义和滥用司法程序。
一马案周三如期开审
虽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获准挑战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的合法性,惟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将在周三如期开审。
纳吉被控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25项逾22亿8000万令吉资金的贪污及洗黑钱案,即将在周三开审,上诉庭三司周一发出司法检讨准令予起诉人纳吉和沙菲宜,挑战哥巴斯里南受委领导1MDB案件检控团队,是不合法及越权的。
不过,答辩方阿末阿峇兰副检察司在上诉庭裁决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1MDB案会在周三如期开审。
“1MDB案会在周三如期开审。我们会(针对上诉庭裁决)决定下一步行动。”
另一方面,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庭外受询及,上诉庭的决定是否会对原定在周三开审的1MDB案造成影响时,回应道:“如果他们(控方)够聪明,他们会寻求展延周三(开审)。”
他解释,若是由一名不合格的人士(哥巴斯里南)来提控,会导致案件无效。
“但我们不愿再度被指控试图展延审讯,如今球是在他们(控方)脚下,因为上诉庭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给我们。”
“我们不需要(申请案件延期),他们(控方)承担风险。”
同时,沙菲宜提到,当初他与纳吉分别提出两项申请,第一,在司法检讨法庭,根据越权基础寻求法庭宣布总检察长委任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的决定是不合法的;以及第二,在刑事法庭,寻求庭令撤销哥巴斯里南的主控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