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截至上个月31日,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基于各种违法行为,向电讯公司发出107张传票,共值383万令吉。
当中包括不遵守预付公共蜂窝服务终端用户注册指南、一般消费者准则和强制性标准。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今年所发出的传票相比2018年整年所发出共值318万令吉的传票,高出了20.4%。
文告提到,今年初截至2019年3月31日,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发出共值232万令吉的63张传票,另外44张价值151万令吉的传票是在今年4月至7月31日期间发出。
这44张传票中,杨忠礼通讯私人有限公司(YTL)接获15张价值75万令吉的传票,其后是Symphonet私人有限公司接获15张价值15万令吉传票,以及明讯宽频私人有限公司(Maxis)则是6张价值25万令吉传票。
另外,数码网络电讯私人有限公司(Digi)以及Enabling Asia Tech私人有限公司各获得两个张价值20万令吉的传票,而天地通亚通有限公司(Celcom Axiata)、Tune Talk私人有限公司、马电讯(TM)和U Mobile私人有限公司,各获得1张价值16万令吉的传票。
文告表示,委员会对不符合条规的电信公司发出传票的行动,表明其在处理与消费者利益相关问题上的承诺和认证态度。
“这也是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将继续努力确保电信公司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以及保护和加强消费者利益。”
“委员会也提醒电信公司,必须始终遵守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的事项、执照条件和一般消费者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