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大马原子能执照局今日宣布,以3大条件批准大马莱纳斯稀土厂更新营运执照长达6个月。
随著首相的公开声明及内阁的决定,大马原子能执照局宣布,以3大条件批准更新莱纳斯稀土厂的营运执照,而莱纳斯须在6个月内符合大马政府开出的3个条件。
这3大条件包括:(1)必须提交计划书,将“裂解和浸取”的过程撤离大马;(2)必须在6个月内确定永久废料库存槽,并要获得州政府书面同意;(3)必须终止所有有关将放射性废料(WLP)制成为肥料的研发。
大马原子能执照局在文告中指出,首先莱纳斯必须提交一份在国外兴建“裂解和浸取”设施(Cracking and Leaching)的计划书,以便重新安置目前存在关丹格宾的废料。
“这个在国外的设施,必须在执照有效的4年内兴建和开始营运。该设施开始营运后,执照拥有人不允许在格宾生产超过每克1贝克勒尔(Becquerel)的放射性废料。”
另外,莱纳斯也必须在6个月内,确定建造永久废料储存槽(PDF)的具体地点,并获得州政府的书面同意,以便使用该地点建造储存槽,或获得外国任何国家的书面同意,把废料运出国外。
“执照拥有人还必须提交完整的永久废料储存槽建设规划计划书,以及证明拥有足够的融资计划,以涵盖整个永久废料储存槽的建构及营运。”
文告指出,除了获得州政府的许可在州内建造永久废料储存槽外,莱纳斯也可获得来自任何国家当局的正式书面许可,以便将水沥滤净化固体(WLP) 废料运往该国。
此外,莱纳斯必须终止所有在农业领域循环利用水沥滤净化固体废料(WLP)为专利泥土(CondiSoil)的研发工作,而且必须把之前的研发资金,即年度销售总额的0.5%提交给大马政府。
文告指出,随著澳洲联邦政府和西澳大利亚州政府向大马政府表明,当局拒绝收回莱纳斯的放射性废料后,大马政府对莱纳斯开出上述3大条件。
“上述条件也是基于莱纳斯稀土厂委员会在其2018年11月报告中提出的建议。”
文告表示,目前有超过58万吨水沥滤净化固体废料积囤在废料储存设施内,因此永久废料储存槽(PDF)必须立即建造,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些废料暴露于天灾威胁如大水灾的风险。
文告强调,大马原子能执照局将会密切监督,确保永久废料储存槽的构建和营运方式符合国际标准。
资料档:
位于关丹格宾的稀土提炼厂,在2010年开始兴建,并于2012年正式投入运作。
这座占地100公顷的稀土加工厂,每年将提炼从澳洲进口的6万5000吨的浓缩稀土矿原料,进行提炼和生产2万2000吨的高纯度稀土。
目前估计,大马莱纳斯工厂拥有8亿美元(约33亿5000万令吉)的市值。
然而,从莱纳斯在2010年向大马政府提出设厂申请以来,就引起极大争议,不少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纷纷抗议,绿色盛会自2011年开始就展开连串的抗议活动,如在2011年9月和2012年2月于关丹举办的两次绿色盛会,以及在2012年4月28日,连净选盟一同举办的净选盟3.0集会等。
其他抗议行动还包括2014年6月22日,号召千人到莱纳斯工厂展开“622终结莱纳斯运动”,以及300公里苦行收集“百万签名埋葬莱纳斯”等。
然而,前朝国阵政府并未正视民众的诉求,并多次为莱纳斯背书。而大马原子能执照局也多次更新莱纳斯的临时营运准证。
莱纳斯准证最后一次更新是在2016年,当时国阵政府批准莱纳斯的水沥滤净化固体(WLP)废料临时储存准证在2019年9月2日到期,底流中和固体(NUF)废料存储临时准证则在2019年2月15日到期。
希盟成功在509大选执政,莱纳斯稀土的运营问题重新回到公众眼中,政府也重新对莱纳斯做出评估。
能源、科技、科学、气候变化及环境部在2018年12月4日曾发文告指,如果莱纳斯不将堆积在国内的放射性废料运出大马,将无法继续获得准证。
惟,日前却有消息传出指,内阁议决取消莱纳斯必须将废料运出国的要求,同时延长莱纳斯的营运期限6个月。
对此,民间组织则再号召民众在8月18日出席在关丹举行的集会,坚决反对莱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