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公民组织认为,日前刚在国会提呈一读的《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仍有数项缺陷,并提醒应从过往经验中学习,以免它成为无牙老虎。
强迫失踪公民行动小组(CAGED)发言人拉玛纳登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他对于政府终于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这项法案感到开心。
不过,令他感到惊讶的是,这项法案是参照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草拟及增删部分条文,他比较希望这是参照改革警察皇委会于2005年所提出的建议拟定。
他也对于IPCMC法案没提到公共听证会而感到失望,其保密条款将导致公众无法知情,让民众难以进行审查。
“EAIC过去10年的主要贡献,就是通过公共听证会揭发了警察行为不检的‘事实’。”
他也认为,该法案遴选委员会成员的方式让人没有信心,并认为应至少采用人权委员会法案第11条文委任成员的程序。
他也遗憾,该法案赋予IPCMC官员的权力比EAIC官员更少。举例,后者有权在没搜查令下进行搜查和充公,但前者没有,这将导致前者更难进行有效的调查。
他也针对法案里提出的“投诉”定义有意见,并指该法案只是处理行为不检的投诉,而不是一般的公众不满,但他认为更理想的是参照英国和威尔斯的相关法律,即公众对于警察行为的不满而做出的投诉。
不过,他乐见该法案有设立纪律局,但提醒说若IPCMC官员的权力不足,那警察们依然会没有纪律。
他也认为,为了避免IPCMC成为无牙老虎,应以EAIC作为借鉴。
他举例,在2017年时,即EAIC操作第10年,该机构只完成32宗调查,当中8宗建议发出纪律信或采取纪律行动。
“2017年EAIC年度报告也没列明,当中有多少项建议已被执行。为何要怕一个在过去10年里没咬过人的老虎?”
他也认为,EAIC官员不够主动。举例,该机构官员出席了人权委员会召开有关华裔牧师许景城和玻璃市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失踪案的听证会及查阅其报告后,当中有5宗警察涉嫌行为不检的案件,但EAIC却未采取任何行动对付。
“EAIC在成立10年期间,也没列出究竟有多少人已被采取纪律行动对付,结果让人对它没信心。相反地,民众对反贪会有更好的印象,因为逮捕及提控了很多官员。”
他也促请IPCMC定期公布数据,即至少每3个月公布被采取纪律行动的官员数量。它也必须在接获投诉后,公布警察程序作出了什么改变。
“IPCMC必须要有足够的资源。EAIC其中一个表现不佳的原因是缺乏资源。相较之下,英国警察监督机构“警察行为独立办公室”(IOPC)有约1000名员工。”
扣留所死亡案件应优先处理
人民之声顾问柯嘉逊认为,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IPCMC)应优先处理扣留所死亡案件。
他说,的确有很多涉及警方行为不检和贪污的问题,但当中最明显,却常被忽略的肯定是扣留所死亡。
“从2011年至2018年,共有104宗扣留所死亡案件,当中56宗死因涉及医疗、8宗自杀、2宗意外、4宗钝力伤、34宗不详。”
他表示,在人民之声进行监督20年以来,虽然已有充分证据证明酷刑仍然存在,但却继续发生。
“被延扣或被调查期间,拘留者遭受身体暴力事件是很普遍的。IPCMC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他补充,警方开枪杀死人事件也一直重演,根据2012年的一份国会回答,警方从2007年至2012年8月共射死了298名“罪犯”。
他分享本身数年前在英国见证英国独立警方投诉委员会(IPCC)操作的经验说,当时警方正包围一个正在开枪射人的枪手,而最终该名枪手被警方狙击手射死。
“当那枪手被射死时,IPCC特别部队就接手,所有参与该行动的警察立刻撤回,好让IPCC调查警方是否出现任何渎职行为。”
他希望,IPCMC也可拥有类型标准作业程序,当警方手下出现任何死亡案例时,就有特别部队立刻介入展开调查及收集证据,而非等待非政府组织批评要求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