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高庭判决,即董总批准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统考属合法,关中学生可考统考。
3名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案上诉今日续审,以丹斯里依德鲁斯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原判。另两司为拿督钟贤关(译音)及拿督苏拉雅。
上诉庭也要求诉方支付两名答辩人,各1万令吉的堂费。两名答辩人分别为董总和关中。
高庭是于去年4月6日裁决,董总允许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及关中学生报考统考都是合法的。
随著上诉庭今日做出维持高庭裁决的谕令,扰攘了3年的统考案暂时告一段落。无论如何,由于此案是上诉庭阶段,诉方还可以寻求上诉至联邦法院。
3名学生家长出席的案件上诉审讯,当媒体要求上诉庭的判决做出回应,家长不愿接受媒体访问。
董总今天以两名学生已届满18岁法定年龄为由,向上诉庭申请撤销3名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的上诉案,惟遭法官驳回申请后,家长代表律师馀万里向法庭申请暂时休庭。
据悉律师是与家长们讨论和谈事宜。据悉,3名家长中两人支持和谈,另一名家长则坚持继续上诉。惟最终复庭后,并未见馀万里进一步提到和谈的建议。
2016年10月14日,4名独中生家长周志光(峇株华仁中学)、余云中(永平中学)、冯秀丽(坤成中学)及黄晨曦(居銮中华中学)就关中学生参加统考一事,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鉴定关中113学生报考统考的合法地位。
高庭法官南达峇兰在去年4月6日裁决时指出,虽然关中不属于60所独中之一,但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属合法,无需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向大马考试局获得书面批文,而关中可继续让学生参加统考。
他认为,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纹,并没有限制教育部的权利来批准非独中生来报考统考,因此4名起诉人的论点并不成立。
董总愿意打开大门
董总主席陈大锦表示,董总愿意打开大门,让3名学生和家长与董总一同协商,以让有关学生获得参加统考的资格。
“对于3个学生的情况,我们也是门户开放的。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高庭的案件,我们还在等,但董总是门户开放的。”
他指出,2018年高庭的判决是标杆性的判决,也是华社共同希望。
陈大锦今日在上诉庭针对3名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案上诉案判决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如是表示。
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也提到,董总是开放让家长一同协商的,如果他们要来协商的话,董总主席和委员也是不会拒绝的。
他指出,董总是办教育的机构,因此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影响学生考试。
“今天说明了高庭的判决没有错判,上诉庭的判决也说明了,60所独中能继续考统考,关中也被允许考统考的,意味著关中2016到2018的统考成绩都是合法的。”
“我们也希望大家能够好好协商,将整个事件解决好。董总主席不会要影响学生的考试,因为董总是办学的,所以希望他们能来跟董总谈,解决这个问题。”
无论如何,这仍需视乎家长们仍否选择继续上诉至联邦法庭。
除了这起上诉案外,3名家长也就董总撤消其孩子考统考资格一事,在5月31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董总和3所独中。
董教总在2019年4月8日发警告信给3名起诉人,包括3名分别来自峇株巴辖华仁中学、永平中学及吉隆坡坤成中学的独中生,和代表他们起诉“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案件”的家长,以要求他们在48小时内撤销上诉案。
惟,在4月11日时,基于要求协商不果和维护董教总对统考的自主权,董教总致函给3名起诉“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案件”的独中生,并取消他们3人参加独中统考的资格。
今年统考将于10月份举行。
陈大锦:判决令人振奋
董总主席陈大锦形容今天上诉庭的判决,是令人振奋的判决,是包括华社、华教等各方面全赢的局面。
他说,如今董总有自己的自主权,也可以开放给关中考统考,因此未来出现与关中一样模式的学校,董总也能开放报考统考。
关中校长蔡若峰则指出,这个判决对整个教育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关中受到这个案件的影响已经有6年之久,整个学校的发展也受到影响。
“我们希望这整个案件能够告一段落,对整个华教也会带来蓬勃的发展,这次的判决维持高庭判决,对未来大马华教生态带来正面和积极的影响。”
他指出,以关中的立场来说,欢迎这次的判决,也希望大家都能顺利考试,
“我们希望关中的判决,能让这6年元气大伤的华教,随著这次的判决可以使得所有事件结束,让大家回到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