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财政部提呈《2019年货币法案》一读,任何人再未经批准下不得发行、印制或铸造任何有形或无形的货币,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惟在上述货币法案中,并没有提及任何管制虚拟货币,或提及虚拟货币等的字眼。
《2019年货币法案》是由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米鲁丁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
该法案第18(1)条款阐明,任何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发行、印制或铸造任何有形或无形的货币,或授权发行印刷或铸造任何纸币、硬币、代币、文件或工具作为法定货币。
法案第18(3)条款则指出,抵触第18(1)条款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第5条款,也授权国家银行成为唯一一个印刷钞票或钱币,或管理外币的机构。
法案第19条款中列明,任何人未经银行批准,即复制钞票或硬币的设计与图片者,即属违法。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