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表示,前朝政府在处理194亿令吉消费税退税一事上,涉嫌违反条规和非法操作。
公账会针对政府拖欠194亿令吉消费税退税一事调查报告指出,为完成对194亿令吉消费税退税的调查,谘询了总检察长的看法。
报告援引了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于2018年10月9日的信函,汤米汤姆斯指出政府(前朝)将消费税税收直接存入统一税收户头的做法,违反了信托法基本原则和信托会计要求。
总检察长在信中称,政府将消费税税收直接存入统一税收户头的做法, 与《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第7条文及《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54条文,有所冲突。
同时,政府的做法与无视《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54条文的原本目标,即符合资格的纳税方能够获得相应退税。
“财政部和关税局认为,将消费税税收直接存入统一税收户头的做法,符合《联邦宪法》第97条的规定。不过,总检察长认为这种举措为非法。=]
汤米汤姆斯指出,虽然没有讨论过违反信托法方面的刑事责任,但这个问题交给警方进行刑事调查。
转移退税户头资金未达35%
国家总会计司拿督沙亚依沙指出,从2015至2017年期间,转移至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的资金,并没有达到前朝所说的35%。
今日提呈国会的公账会调查政府拖欠194亿令吉消费税退税的报告中指出,今年5月14日国家总会计司拿督沙亚依沙就相关事宜进行解释。
报告说,在听证会上,沙亚依沙同意,当大马关税局向财政部长通报194亿令吉退税金额时,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没有这笔款项。
“从2015至2017年,转移至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的资金没有达到35%,除了在2018年多过35%。”
公账会报告中指出,前朝政府原本制定了将35%消费税税收,汇入退税基金信托户头。
不过,沙亚依沙说,在2018年结束户头时,有200亿令吉消费税收入在统一税收户头中。
“国家会计局建议那笔200亿令吉,可以转移至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以便用作退款。”
“但由于当时财政预算已获得批准,而却没足够资金来实施,这就会导致巨大的赤字,所以其建议没有被实施。”
沙亚依沙称,国家会计局认同,拖欠的194亿令吉消费税退款,是在消费税政策停止前所累积的金额
他表示,国家会计局也同意,用于偿还消费税退税的194亿令吉,被当时的政府用作于支付其他政府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