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 因在7年前侮辱雪州苏丹而被判坐牢9个月的伊斯兰传教士旺吉,今日上诉失败,无法逃过牢狱之灾。
高庭法官拿督哈林阿曼今日驳回旺吉的上诉,不仅维持旺吉罪成的地庭判决,在考量控方所提出的交叉上诉后,还把原本的9个月监禁期加重至一年。
“经过考量减轻刑罚和案件严重性的因素,法庭决定把地庭的监禁9个月判刑改至1年,刑期即日起生效。”
他在宣读判词时表示,旺吉所刊出的言论,明显是在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夫丁,而且试图煽动人民厌恶统治者制度。
“这是一项非常过分的行为,我们必须谨记国家原则,即忠于君国。”
“虽然作为公民我们被赋予很多自由,但这份自由也有限度,依然受到法律和正常生活的约束。”
他提醒,国家原则中也有一项“培养德行”。
“我们的生活中提倡涵养及宽容,更何况苏丹是伊斯兰教之首。不仅应该尊重(苏丹),而且必须以此为优先。苏丹可谓州属的雨伞,人民在底下避难。”
同时,旺吉(37岁)透过代表律师拉兹兰嘉拉鲁丁以要向上诉庭申请上诉为由,要求暂缓刑罚,惟法官拒绝这项申请,指示律师入禀正式申请,逾令旺吉即时入狱。
2018年4月9日,莎阿南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里宣判旺吉煽动罪名成立,并判处被告监禁9个月。
旺吉是被控于2012年11月5日上午10时,在莎阿南苏丹沙烈胡丁大厦第5楼的雪州政府房屋秘书办公室,刊出有关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夫丁的言论,包括透过面子书账户wanji.attaaduddi触及宗教课题。
旺吉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数非政府组织批评检方
另外,尽管希盟政府承诺废除煽动法令,惟伊斯兰传教士旺吉今日却在此法令下被判罪成入狱一年,多个非政府组织批评检方反对旺吉上诉和寻求加重刑罚的行为,与希盟政府的立场背道而驰。
他们提醒,希盟政府必须遵守诺言,全面废除《煽动法令》,并在法令全面废除前,停止援引该法令进行调查或提控程序。
大马人民之声(SUARAM)与4个非政府组织发表联合声明指出,虽然总检察长已承诺,在新马来西亚下不会再出现“选择性提控”,但总检察署不仅没有承认旺吉的上诉,反而还上诉寻求加重刑罚,与总检察长的立场完全相反。
文告表示,政府继续使用煽动法令来限制言论自由,违反国际人权法。
他们呼吁,政府承认旺吉就其定罪和判刑所提出的上诉,并暂停援引煽动法令和其他压制性法律;同时也推出一个更全面的立法改革方案,旨在让所有法律符合国际法律及标准,以及全面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
此外,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主任梅丽莎发文告批评,这项提控是选择性且反应过激,因为如果在社交媒体态度轻蔑或无礼,人人都会像旺吉般被控及入狱,那么社会将无法运作。
她表示,虽然旺吉的面子书帖文语气粗俗和无礼,但并没有犯罪成分,应该在联邦宪法下保障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