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第40名证人内阁前副秘书长玛兹达指出,内阁会议记录显示,时任的部长在没有经过任何讨论下,分别于2011及2012年,同意由政府担保两笔SRC公司各20亿令吉的贷款。
时任国阵政府的内阁部长中包括时任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慕尤丁目前是土著团结党主席兼现任内政部长。
除了慕尤丁,当时在这两场内阁会议中的现任希盟成员,还有时任新闻、通讯及文化部长丹斯里莱士雅丁及沙巴首席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莱士雅丁现在是土著团结党最高理事,沙菲益阿达是亲希盟的沙巴民兴党主席。
玛兹达供证时称,第一场的会议是在2011年8月17日上,纳吉提呈了一份题为《政府为SRC国际公司贷款的20亿令吉做担保》的备忘录,要求内阁成员批准由政府做担保。
证人指出,当天的会议记录显示,完全没有任何关于这项备忘录的讨论,之后备忘录就生效了。
这场内阁会议是由纳吉所主持,而证人是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并在会议开始前,把备忘录分发给了内阁成员。
她提到,这项备忘录是来自财政部,备忘录建议内阁考虑及同意3个事项,一、政府为SRC国际公司做担保,SRC为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而一马公司是财政部有限公司(MKD)所拥有的公司。
贷款用于天然资源领域的投资,贷款期为10年;政府的担保符合1965年贷款担保(组织机构)法令,包括本金和利息。
第二项为,SRC的贷款豁免税务及印花税,这与1965年贷款担保(组织机构)法令相符;第三项为,财政部长将被赋予权力,制定贷款的条款和规则。
“根据内阁会议记录,内阁成员没有进行讨论。”
由纳吉主持
“这是因为,如果有任何的讨论,都会记录在会议记录中,以显示内阁记录了有关的说明、意见和讲解。这样的记录并没有出现在这份会议记录里。”
证人指出,内阁关于这份备忘录的结果已经达成,并在2011年8月24日生效。
此外,第二场会议是在2012年2月8日召开,同样由纳吉主持,并由证人记录。
除了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其他内阁部长都出席了这场会议。在场者还有时任的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西迪。
纳吉在会议上提呈了第二份题为《政府为SRC国际公司贷款的20亿令吉做担保》的备忘录,要求内阁成员批准由政府做担保。
备忘录有是由财政部准备,并由财长兼首相在2012年2月3日签署。
备忘录寻求通过的3个事项与首次的备忘录相同,备忘录也提及一马公司和SRC公司的背景、贷款的用途、考量做担保的理由、政府担任贷款担保人的影响、结论和建议。
证人指出,内阁当天的会议记录显示,这项备忘录同样没有经过任何的讨论。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会议记录,纳吉并没有提及他本身在SRC国际公司的重要利益,其他内阁成员也没有在备忘录开始讨论前要求首相离开内阁会议。
证人表示,随著内阁会议结束,上述备忘录的结果也跟著生效。
提供SRC贷款 内阁无异议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控方证人前内阁副秘书长丹斯里玛兹达证实,当时的内阁在无异议之下,同意提供短期贷款予SRC国际公司,作为退休公务员基金局(KWAP)40亿令吉贷款的一次性利息及逾期付款。。
证人指出,内阁在2015年11月6日召开了内阁会议,由纳吉所主持。纳吉在会议上提呈了一项备忘录,要求政府1亿令吉的短期贷款,作为退休公务员基金局(KWAP)40亿令吉贷款的一次性利息及逾期付款。
证人提到,会议记录显示,内阁成员没有对此有讨论。
随后,内阁在2015年11月13日的会议上,在无异议的情况下,通过这笔短期贷款。当时的会议是由阿末扎希主持。
此外,在2012年5月16日的内阁会议中,内阁成员也在没有任何讨论的情况下,同意修改SRC国际公司的借贷用途。
纳吉缺席了这场会议,当时,他是到美国纽约进行官事访问,从2012年15日至17日,为期3天,期间由时任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暂代职务,包括主持内阁。
慕尤丁提呈的备忘录题为《SRC国际公司和一马地产私人有限公司(1MDBRE)借贷用途修正》,旨在针对SRC原有借贷用途,即2012年2月8日内阁会议通过的“为天然资源和营运资本投资活动提供资金”进行修改,改为“为参与大马城项目的新街场空军基地安装军事设备费用及其他房地产开发投资提供资金”。
备忘录的另一个条款为,财长有权修改借贷用途,并制定贷款的条件。
证人提到,这场会议由于财长和第二财长都缺席,因此财长职务由首相署部长丹斯里诺莫哈末耶谷暂代。
证人表示,这项会议的结果已在2012年5月23日生效。
存在利益冲突 纳吉凯里希山主动离席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证人前内阁副秘书长丹斯里玛兹达提到,纳吉、时任青体部长凯里及国防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都曾因利益冲突关系,主动离开内阁会议。
她在接受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盘问时指出,内阁成员若对任何备忘录存在既得利益,一般上都会离席。
她说,这会记录在内阁会议记录中。
早前,她在证词中提及,2017年4月26日的内阁会议上,凯里因本身与首相提呈的备忘录存在利益冲突,主动离席;同样的,希山慕丁也曾在2016年12月14日离席。
她较后表示,她不记得凯里因什么事情而离席,但似乎是因为他有家庭成员在备忘录相关的公司中任职。
她也提到,纳吉在2012年11月23日的内阁会议上曾离席,当时,内阁会议正在讨论有关联昌银行的事宜。
沙菲宜猜测,由于纳吉的胞弟拿督斯里纳西尔当时正担任联昌银行主席一职,因此纳吉才会离席。
证人解释,内阁部长会在3种情况下离席,其一为,部长自己说明既得利益的存在;其二为,其他部长提出此事;其三为,由秘书提出。
不知纳吉是SRC顾问
此外,玛兹达表示,她并不知道纳吉是SRC公司的名誉顾问,因此无法回答沙菲宜询问她,这是否与2011和2012年内阁会议提呈的备忘录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她说,当她遇到不确定的事情时,一般会谘询总检察署;惟,在此事上,她根本就不知道纳吉是SRC的顾问,所以没有提及。
沙菲宜也要求证人出示内阁会议记录,不过,玛兹达就称,她没有这些会议记录,还说,会议记录都被列为官方机密,受机密法令管制。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说,法庭将在明日决定是否能让证人提呈这些文件。
随后,辩方律师莫哈末尤索夫询问证人,若纳吉作为SRC名誉顾问属于利益冲突,则内阁针对所有财政部有限公司(MKD)的讨论,都会与财长本身存在利益冲突。
证人就重申,她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