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大马冷冻带壳榴梿获准出口中国,惟根据中国海关总署从检验到包装都列出严格的要求,不达标者不能出口。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进口马来西亚冷冻榴莲检验检疫要求”列明,冷冻榴梿指的是在-18°C或以下储藏的榴梿,而在运输前,不带果壳的榴梿果肉和果泥必须经过-30°C或以下冷冻30分钟
至于整粒带壳榴梿则需在-80°C至-110°C之间冷冻不少于1小时。
同时,出口的冷冻榴梿必须通过5中有害生物的检疫,即棕榈疫霉(Phytophthora palmivora)、串珠煤炱菌(Capnodium Moniliforme)、刺盘孢属(Colletotrichum sp)、木菠萝软腐病菌(Rhizopus artocarpi)和木硬孔菌(Rigidoporus lignosus)。
另外,出口中国的冷冻榴梿供应果园,必须落实农业及农基工业部的“大马良好农业规范”(MyGAP),并采用有害生物综合控制措施(IPM)以降低或避免有害生物的发生。
果园要构建网状结构防止榴梿掉落地面。而在采收及采后处理过程中,避免榴梿与土壤和植物碎屑接触,防止榴梿损坏或擦伤。
农业部必须对出口中国的榴梿果园农用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实施农药残留检测,确保符合中国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
在包装方面,出口中国的冷冻榴梿的每个包装箱和零售包装盒上应使用中英文标明货物名称、生产地点和产品加工状态、原产地、加工厂和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包装日期、保质期和净重等信息。每个发运货物的托盘上用中文标明“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伊党货物抵达了中国入境关口,中国海关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加工厂的,该批冷冻榴梿不得进口。
如发现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货物将退回或销毁处理。海关总署将立即通知大马农业部,暂停让果园和相关加工厂的冷冻榴梿出口中国,直到获得当局的认可。
如果上述不合格情况连续出现,中方将对每批货物扣留检测,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甚至暂停大马冷冻榴梿进口,直至有关要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