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基于在逃富商刘特佐的母亲吴玉幼身在国外,总检察署至今无法将政府入禀法庭,充公资产诉讼的通知书递交给她。
副检察司莫哈末苏克里今日向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表示,除了吴玉幼(第13名答辩人)外,总检察署已经将通知书提交给另外17人,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妇。
此案今日在高庭过堂,吴玉幼的代表律师普拉瓦兰出席今日的过堂程序。
普拉瓦兰告诉莫哈末再尼,吴玉幼如今正在身处国外,无论如何吴玉幼已委托他全权负责此事,因此本身会将文件移交给吴玉幼。
此外,莫哈末苏克里今日也要求法庭,择定另一个过堂日期,让控方有时间将相同的文件移交给其他答辩人。
最后,莫哈末再尼择定此案在5月30日过堂。
今日出席案件程序的包括本案第一答辩人的纳吉、第8答辩人艾曼鲁斯兰、第14答辩人黄宗华以及第7答辩人Senijauhar私人有限公司的代表。
另外,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今日也在另一个法庭审理,针对Obyu控股有限公司的类似诉讼。
控方向法庭表示,控方已向Obyu发出新的充公文件,将新增加了一件首饰,即价值6200令吉的白金戒指。
科林劳伦斯则择定本案在7月8日过堂。
总检察署是在今年5月7日入禀法庭,申请充公纳吉夫妇、3名孩子以及其他13人和公司的珠宝首饰、现金、名表、名牌包和27辆名贵车。
检察司将纳吉列为本案第一答辩人、接著是罗斯玛、里扎沙里兹、诺阿斯曼、诺雅娜、莫哈末基扎、Senijauhar私人有限公司、艾曼鲁斯兰、一马人民基金、Semesta基金、Mustika Kasih基金、Rembulan Kembara私人有限公司、吴玉幼、黄宗华、林惠彬(译音)、季国添、陈文达(译音)及倪祖韩。
检察司入禀申请的理由是,检控方在刑事程序法典第56(1)条文并在376条文同读下,满意警方在去年5月17日至今年3月11日所起获的物件,有关物件被指是答辩人通过非法活动取得的。
在去年5月17日被当局扣押的物件包括52个名牌包、10名表、现金包括53万7000令吉、2700英磅、287万元斯里兰卡卢比、18万7750令吉旧钞、32万500英镑、131万7700印尼卢比、100美元、376乌克兰格里夫纳、20欧元、50法郎、10南非锾、40新元、531沙特里亚尔、740菲律宾披索以及2万1150令吉新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