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66亿令吉刑事失信案,高庭择定于2020年1月6日开始聆审此案,审讯日共计48天。
高庭今日早上在续审纳吉涉SRC国际公司的案件之前,事先进行纳吉和依尔万刑事失信案的案件管理,以择定聆审日期。
经过一番讨论后,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定在明年1月6日至9日、20至23日;2月3至6日、10至13日、17至20日、24至27日;3月2至5日、9至12日;4月6至9日、13至16日、20至23日以及27至30日聆审本案。
本案主控官马诺兹古律副检察司是在本月9日向高庭申请,批准撤销原定在今年7月8日展开的审讯。
他当时解释,这是为了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目前正进行的纳吉所涉及的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的审讯。
目前,高庭正在聆审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7宗控罪案件,而SRC的案件结束后,法庭还需在8月19日审理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案件。
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并未提出反对,但建议在9月前都不应该为纳吉和依尔万涉及的刑事失信案择定任何审讯日期,因SRC案件未必会在8月完结。
去年10月25日,纳吉与依尔万被控上法庭,面对6项刑事失信罪名,惟两人皆否认罪名。
两人被控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多次以公务员的身份,即财政部长和财政部秘书长,刑事失信于受委托掌管多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的政府资金。
据悉,这项款项分别与东海岸铁路计划(ECRL)和苏里亚策略能源有限公司(SSER)的工程有关。
另外,第3和第4控状显示,涉及的2亿2000万令吉和13亿令吉,分别是拨给作为吉隆坡国际机场公司(KLIAB)营运开支和一马援助金(BR1M)的款项。
第5控状则指,纳吉和依尔万涉嫌刑事失信罪的款项为19亿5000万人民币(约12亿6000万令吉)。
至于第6项控状,据悉当中的20亿令吉政府资金被用作在2017年4月偿还一马发展公司和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和解费用。
上述行为皆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2年和不超过20年、鞭笞及罚款。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是以沙菲宜为首,成员包括哈文德吉星等;依尔万代表律师则为拿督古玛拉仁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