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第29名证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固定收入部门副主席助理阿米鲁坦承,他并没有亲眼看见纳吉签署财政部有限公司(MKD)的股东会议记录,以同意SRC国际公司向KWAP二次借款20亿令吉。
SRC国际公司为财政部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辩方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在交叉盘问环节时向证人展示一份MKD的股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主要同意SRC向KWAP申贷,并阐明申贷20亿令吉后,这笔资金的去向;会议记录的最下方,可以清楚看见纳吉作为MKD股东的签名。
哈文询及证人,纳吉是否是在证人面前签署这张股东会议记录。
证人坦承,他并没有“看见”纳吉签名或盖章有关信函,他只是确认有关签名是纳吉的签名。
哈文接著说,这就意味著,这很有可能不是纳吉亲自签署,证人表示认同。
此外,证人证实,2012年2月10日,他收到SRC的邮件,邮件指首相已经批准将SRC的股份转至财政部;当时,邮件还提到,一名叫扎希泰益的人士将代表SRC与KWAP接洽。
询及他是否见过扎希,证人就形容,扎希是“聂法依沙的多功能男子”(multi purpose guy for nik faizal);他虽然见过扎希,但后者并没有一个正式的职称,也不曾提供名片。
2012年3月6日,证人发了邮件予聂法依沙、扎希泰益及特伦斯,指KWAP还没有收到SRC的第一季度的报告。
他表示,较后,他接获了报告,报告是由聂法依沙及拿督苏博签署,两人为SRC前董事;报告阐明了SRC利用首笔20亿令吉贷款的方式,包括部分资金被用作投资,部分被用作现金管理及周转,即以短期的投资保值。
他确认,在接获报告后,KWAP和SRC进行了一些讨论,包括有关SRC投资的事宜;他称,他一直都是和聂法依沙及特伦斯进行讨论,而他从没有与拿督苏博等人探讨相关事宜。
他也证实,KWAP并没有核实过有关报告。
惟,询及聂法依沙在谈及投资相关事宜时是否都表现得信心满满,阿米鲁即否认,并称,法依沙从不正面回应投资相关问题。
哈文接著询问法依沙,在SRC提供的文件上,一切是否看起来都完美;证人就说,文件并不完整。
“就像我昨天说的,我们不认为文件是完整的,且提供予我们的文件中,并没有可取之处。”
证人认同,聂法依沙等人在面对投资相关问题时,只想仰赖一切在文件中的阐述,不想回答其他的问题。
昨日,证人在供证时称,他在处理SRC申贷过程中,只接获了25%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