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ERC)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指出,该委员会不排除会重新探讨恢复地方选举的制度。
他透露,过去地方选举因为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导致议会的管理受到影响,自1967年被取消后,至今未恢复。
他直言,选举改革委员会并没有被授权去探讨或是修改法案以恢复地方议会选举。
“有许多人都表达希望恢复地方选举,可是我们没有被授权探讨地方选举。”
不过,阿都拉昔表示,一旦该委员会完成了选举改革报告并提呈给政府,或有机会重新探讨让政府重新恢复地方选举。
“有人要求我们办论坛去探讨这个课题。当我们走访全国去收集民众意见,了解人民希望看到怎么的选举制度改革时,我们得到很多民众的要求是重新恢复地方选举。”
阿都拉昔今日与媒体代表会面聆听媒体对选举改革意见后,召开记者会,如是表示。
我国地方议会选举是于1964年马印对抗时期被冻结举行,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在独立后的1965年,以马印对抗为止停止举行地方选举。
自509大选后,各政党和非政府组织都表示,恢复地方议会选举是可行的。
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在去年5月期间曾表示,政府将在半年内检讨地方议会选举的可行性,并放眼在3年内落实地方选举。
然而去年12月10日,首相敦马哈迪为“赋权地方议会”大会开幕后表示,政府不会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因为这或会造成种族纠纷,同时地方议会选举并不在希盟宣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