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第21名证人大马银行分行经理巫玛德维供证时确认,尽管纳吉某户头多次出现馀额不足,甚至是透支的情况,但该户头仍然不断开出支票,之后也总是会有钱汇入。
辩方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在进行交叉盘问时表示,纳吉所拥有的3个户头不寻常的方式管理,因为即使户头额不足,但仍不断有支票开出。
证人认同这一点,但提到,有的时候,当客户知道会有款项存入户头,就会继续开出支票。
据了解,辩方相信是在试图营造,纳吉对于本身三个户头的一切交易毫不知情的情况,因这些户头被指是由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管理。
巫玛也认同,银行并未接或任何由纳吉发出的授权书。
证人也确认,纳吉尾数为880的账户曾在2015年2月10日收到1000万令吉,但同一天,这1000万令吉就被转到纳吉尾数906的户头,相信是因为906的银行户头已经透支,且馀额不足。
证人证实,2015年2月3日,一笔30万令吉的款项曾被转入纳吉的户头,作为填补户头馀额不足的用途。
昨天,哈文曾要求证人巫玛确认,纳吉其中一个户头出现结馀透支的情况,且数额高达110万令吉。当时,巫玛称,这当中必涉及指示信,但她从未被要求去找出这封指示信。
此外,哈文提及两张由纳吉尾数为906的账户所开出的支票出现了跳票的情况。
证人解释,此乃正常情况,只要账户馀额不足就会跳票;而如果支票跳票就会被罚款,但在这两张支票上,她并没有看到任何征收罚款的情况。
证人也说,户头透支的情况大多发生在尾数906的账户。
另外,证人确认,一封志期为2015年3月3日,由纳吉发出的指示信,已由大马银行客户关系经理丹尼尔李在3月9日收到;她认同,有关信件是要指示银行将纳吉尾数为906户头中的款项转入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户头。
哈文指出,2014年12月26日,一笔500万令吉的款项从Ihsan Perdana的户头存入了纳吉尾数906的户头,但同一天又被提出;证人确认之馀提到,2015年3月3日,纳吉已指示关闭有关906的户头。
惟,哈文称,虽然关闭户头通知书已被发出,但他留意到,此后该户头依然开出了4张支票。
询及这是否属于不正常的交易,证人巫玛就认为,那些支票或是在早前就已经开出,她也确认,一张志期为2015年3月10日,数额为100万令吉的支票出现了跳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