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上诉庭明天将聆审3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批准关中生考统考一案,关中董事长丹斯里方天兴表示,希望最终能够取得维持之前高庭指关中生报考统考是合法的宣判,以有利于我国华教的长远发展。
方天兴今日发文告指出,关中董事部和许多华教团体,包括董总、教总、林连玉基金会和联署华团等,都分别公开呼吁有关家长放弃上诉。
“过程中,我们也通过一些管道接触有关家长,但对方始终也不为所动。”
他说,迄今为止,如果有关家长继续一意孤行,这是让人深感遗憾的。
“我们希望有关家长,不应再一次通过司法的途径,挑战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的合法性,以维持董总或独中工委会主办统考的自主权!”
他说,吉隆坡高庭法官南达巴兰在去年4月7日宣判时,针对关中生报考统考的合法性,在判词中发表了以下5个重点,都应该继续受到维持与维护:
1:教育部在2012年7月26日批准设立关中时,已清楚意识及被告知,除了教育部所规定的国家课程纲要,关中将以董总所规定的独中课程纲要教学,同时关中生也会报考统考。
2:教育部被告知关中可以董总所规定的独中课程纲要教学时,实际上就已排除了反对董总开放统考予关中,或将采取行动对付董总或关中的可能性。
3:综合关中与教育部的来往信函,关中生可参与统考已是一项既成事实,教育部也清楚表明“不反对”关中生参考统考。
4:因此尽管关中并不属于政府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151条文下所认可的60所独中,但董总在开放统考给关中时,没有必要预先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以取得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
5:综合上述原因,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并没有束缚或剥夺教育部批准任何不在60所独中名单(或关中)学生参加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