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首相敦马哈迪建议,在联邦宪法第1(2)(a)条文中,加入“马来亚州属”(states of Malaya)字眼,及(b)条文增加“婆罗洲州属”(states of Borneo)的字眼。
敦马哈迪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二读时,提出上述建议,并指联邦政府将在《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委员会阶段时,作出上述修正。
“政府建议修正联邦宪法第1(2)条文,即联邦州属为(a)马来亚州属: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及登嘉楼;以及(b)婆罗洲州属:沙巴及砂拉越。”
他指出,政府也建议删除修宪案在后页的说明中最后一个句子,即“这份修正案不会改变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在联邦体制下的功能”。
他说,政府会在委员会阶段时,建议合适的句子取代。
马哈迪指出,希望联盟政府在修正《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时,已听取了沙巴和砂拉越州政府的意见,并确保沙巴和砂拉越的地位将恢复到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和1963年马来西亚法令里的条文。
他强调,委员会阶段也将建议《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的修正恢复到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原文,并不会做出任何修改。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昨日指出,政府或考虑东马反对党国会议员的建议,在联邦宪法第1(2)条文修正案中,加入一些如“婆罗洲”、“跟随大马协议”等的字眼。
他说,东马反对党议员并非完全反对有关修正案,不过他们是希望在修正案中加入一些字眼。
政府于4月4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一读,没想到遭到东马反对党国会议员强烈反对,惟希盟政府坚持将法案提呈下议院。
法案中并没有具体提到希盟政府之前所强调,让沙巴与砂拉越成为“邦”,而是继续保持“州”的地位。法案只是把大马的州属分成a、b 两个类别,并把沙巴与砂拉越,与半岛其他州属区分开来。
恢复沙巴与砂拉越地位,原本就是东马长期以来的要求,但希盟政府今天所提呈的修宪案,显然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纷纷提出反对。
他们以修宪案过于仓促、没与沙砂州政府讨论、法案内容过于简单、要求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再深入研究等理由,要求暂时将修宪案搁置。
不影响马来西亚协议协商工作
首相敦马哈迪形容,政府提呈《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是实现所有马来西亚人愿望的第一步,且这次的修宪并不会影响中央政府与沙巴及砂拉越现有针对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讨论工作。
他说,如果政府此次成功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文,政府日后将会修改更多宪法条文,以恢复沙巴和砂拉越的地位。
“这是实现所有马来西亚人的愿望和愿望的第一步,这次的修宪并不会影响中央政府与沙巴及砂拉越现有的讨论工作,而马来西亚也将是一个完整的国家,不会分裂为东马及西马。”
敦马哈迪今日下午2时30分,在国会下议院《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二读时,如是指出。
敦马哈迪说,联邦宪法曾经修正过好几次,而政府最后一次修正联邦宪法是在2007年。
他说,过去12年来,其实有很多联邦宪法条文需要作出修正,以符合国家的需求,但前朝政府却没有这么做。
“因此,希盟政府踏出了这一步,以实现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需求。”
不过,较早前,在野党国会议员尝试在首相敦马哈迪提呈二读前,要求国会将《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提交给国会遴选委员会研究,惟遭议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驳回。
莫哈末阿里夫援引议会常规第54(2)条文指出,议员可以提出动议将任何法案提交到国会遴选委员会,不过有关动议必须在二读之后,才能够提呈。
因此,他裁定,议员可以在《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二读辩论完成后,但在投票表决之前,动议将该法案提交到国会遴选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