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外交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表态,支持首相敦马哈迪撤签《罗马规约》,并指有人故意错误诠释该规约,以期绊倒希盟政府。
他今晚发文告指出,《罗马规约》涉及法律和内阁在内阁会议上决策的过程。
“在法律方面,内阁认为参与国际刑事法庭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彰显大马在国际上维护正义及其对国家利益的承诺。”
他强调,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的豁免权阐明在联邦宪法中。
他说,在决策的过程中,内阁通过宪法赋予的权力做出签署国际公约的决定,因此内阁是遵从正确的程序签署《罗马规约》。
“自以前,超过100项国际协议和公约是在没有通过国会程序进行签署,此事也不需提交给国家元首或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因为它不涉及宪法,也不需要修改宪法。”
他遗憾表示,有人故意错误诠释《罗马规约》,当中包括对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课题,给予错误和没有理据的意见。
他谴责,这些人也试图操弄情绪制造恐慌,让民众感到混淆和误解,以达到扳倒希盟政府和首相敦马哈迪的政治目的。
“希盟政府将会继续坚持君主立宪制原则并捍卫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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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水供谈判寻互利方案
(亚罗士打31日讯)外交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指出,我国通过1962年马新供水协议出售生水给新加坡的水价过低及不合理,马新水供谈判必须继续进行下去,以寻找双方互利的解决方案。
“我认为新加坡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对两国都很好的协议。”
赛夫丁阿都拉今日到北方大学探访国际学生时,被询及有关课题时,如是回应。
去年首相敦马哈迪要求重新检讨1962年马新供水协议,有关协议自1962年开始签署生效至2061年结束。新加坡以每1000加仑3仙的价格,从柔佛接收了2亿5000万加仑的生水,大马再以每1000加仑50仙的价格,回购经处理的水。
在两个系列的会议中,新加坡献议支付每1000加仑45仙的价格至2011年, 之后以60仙的价格延续至2061年,但我国方面却认为,应该开出更高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