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福音文化中心总干事李建安表示,死刑存废应以法、理及情三点处理,圣经是基督教徒与生活最高准则,因此站在圣经的角度探讨,死刑是不可废除,尤其涉及谋杀案。
他说,生命即是神圣,但谋杀者在残害他人生命之时,即无人道,也不尊重神与人,死刑是神藉公正律法执行。“死刑并不是为了报复,而是维护生命的权益及伸张正义,所以从圣经的角度是必要存在。”
李建安是美国西敏寺神学院哲学博士,曾任马来西亚圣经神学院院长,昨晚在新山圣光堂举办的时代信息讲座会《从圣经看是否应当废除死刑?》,发表上述论述。
被害者也有权益
他强调,犯罪者通过法律途径受到制裁,从最原始正确的观点探讨,这是对方应受的惩罚,而不是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认为,改过自新视个别囚犯情况有所不同,但所谓的坐牢、鞭刑甚至到死刑,是对囚犯犯下过错及罪案所落实的制裁与惩罚。
“不少人在废死课题上以死囚的人权争取豁免死刑,但千万别忘了被害者也是有权益,固然被害人已逝,但被害人的不幸遭遇还是可通过法律制裁伸张。”
李建安指出,被害者也拥有生命的价值与权益,因此唯有通过公平公正的法律体系争取被害人的权益。
“死囚谈人权?大家可从最原始的角度去探讨,当杀人犯在残害他人生命时,简直是毫无人道,甚至用残酷手段,这样的人还有爱心吗?”
希望联盟政府去年10月的内阁会议决定,检讨废除死刑,引起民门反弹。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早前透露,内阁将在4月前作出最终决定,政府可能不会完全废除死刑,或废除“强制”(mandatory)死刑,赋权法官有斟酌权。
在废除死刑课题,李建安在国内教会通过讲座宣导。李建安透露,从本月11日展开至4月11日进行的国会,政府有可能在期间提呈修改废死刑课题。
他恳请,国人向所属选区的国州议员反映,将不认同废死的论述转发提呈给国州议员,希望集合众人之力坚守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