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陆路交通局宣布,下个月起,凡通过e-Daftar注册新机动车须呈上由该局所发出的汽车类型评定(VTA)证书序列号。
陆路交通局发文告指出,所有汽车制造商及其他相关方必须遵守条例,以避免在注册过程中出现问题。
确保符安全标准
文告说,汽车制造商须确保在3月31日前,根据陆路交通局设定的规格,在其e-Daftar系统中拥有与VTA证书序列号相关的数据。
文告表示,这将确保所有经注册的机动车辆都持有有效的VTA批准,也能监控任何一方从该局直接获得VTA证。
VTA是一项强制性流程,在获得陆路交通局允许注册前,以确保所有新款车辆符合《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以下的安全标准。
除此之外,陆路交通局促请所有汽车制造商,确保其e-Daftar为最新系统并且能够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