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今天向上诉庭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耍各种手段,试图拖延刑事案的审讯。
他在控方书面陈词中指出,从纳吉挑战吉隆坡高庭的裁决,即批准控方撤销有关案件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的证书,就能看到其意图。
“双方都同意,此案应该在高庭聆审,这点毫无争议。”
“不过,辩方却在本案各个阶段挑出各种课题来展延审讯。”
“他们在此上诉中挑战主控官的权力是毫无根据的,我们希望此上诉能被驳回。”
纳吉所提出的其中一个上诉,是针对高庭批准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申请,撤销将纳吉7项SRC国际公司控罪的案件,移交至高庭审理的证书。
其他三项上诉,则包括高庭驳回其封口令申请,以禁止媒体报导和评论案情、恢复文件申请,以及挑战资深律师拿督苏莱曼受委为此案的主控官。
此外,汤米汤姆斯进行口头陈词时强调,控方撤销有关证书,并未剥夺纳吉被聆审的权利。
他表示,这是因为高庭在2月7日,批准纳吉律师的申请休庭半小时,以回应控方撤销证书的申请。
“在此情况下,上诉人(纳吉)声称,此举违反自然正义(聆审权),是很荒谬的。”
他说,上诉人其实可以在上诉庭完整地陈词,因为正如控方提呈的总结陈词中阐明,这项上诉如同重新审理。
“在这项上诉中,不存在违反自然正义,无论是真实或想像的。”
他指出,上诉庭有权针对事实和法律决定撤销案件转移证书的合法性,无需将案件转移去其他高庭。
他强调,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有权自行转移案件,因他已聆审了初步事项和择定审讯日期。
他表示,一旦证书被撤销,案件会重新回到地庭。
“辩方指上诉人(纳吉)必须在高庭法官在《刑事程序法典》第417(2)条文下,行使自己的判断力时,出现在地庭,是非常荒谬的。”
最终,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扎巴利亚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择定于本周四(21日)针对这4项上诉申请,做出裁决。另两名承审法官为拿督罗扎丽雅和拿督刘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