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槟城《光明日报》高级记者王萌翔申请撤销起诉财长林冠英诽谤案,高庭今日批准申请,并谕令起诉人承担4万令吉堂费。
王萌翔是在其律师建议下做出此决定,并在今早开庭审讯前,提呈上述申请。
此案原本应在昨日开庭审讯,但是,因起诉人代表律师峇日星抱病在身无法出庭,最终负责该案的高庭法官拿督罗希拉育,将案件订于今日开庭审讯。
不过,今早峇日星仍未出堂,并由另一名代表律师阿姆申兰代表出席,后者在堂上代前者提呈病假单,及提出撤案申请。
原本答辩人代表律师慕拉里基于他们已为此案准备多时,要求起诉人缴付8万令吉堂费,不过,起诉人代表律师则说,该案至今仍未进行审讯,况且,王氏任职记者一职,薪水仅有3000令吉。
因此, 阿姆申兰要求法官给予合理的判决。最终法官谕令起诉人未来不能再就此案入禀法庭,且必须承担4万令吉堂费。
在得知结果后,王萌翔步出法庭,并未召开记者会,只是以文告方式交代撤案原因。
王萌翔在2016年12月23日报导题为“建校地段割名无共识 孔圣庙中华分校不建了”的独家新闻。内容指中华中学放弃在槟岛西南区建分校,原因之一是州政府要求董事部成立公司,才能完成割名程序,此条件无法获董事部同意。
2017年1月21日,中华中学董事部发文告指该校因建分校需庞大经费,才决定放弃,此决定与州政府政策无关。林冠英隔天在面子书发文告抨击王萌翔,标题为“中华董事否认《光明》不实报导,林冠英曝光没报德记者要求道歉”。
王萌翔当时认为林冠英发表的文告恶意侮辱,因此入禀法庭。
新闻背景:
王萌翔是在2016年12月23日报导题为“建校地段割名无共识 孔圣庙中华分校不建了”的独家新闻。内容指中华中学放弃在槟岛西南区建分校,原因之一是州政府要求董事部成立公司,才能完成割名程序,此条件无法获得董事部同意。
2017年1月21日,中华中学董事部发文告指该校因建分校需庞大经费,才决定放弃,此决定与州政府政策无关。林冠英隔天在个人面子书发文告抨击王萌翔,标题为“中华董事否认《光明》不实报导,林冠英曝光没报德记者要求道歉”。
王萌翔当时认为林冠英发表的文告恶意侮辱,因此,入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