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内陆税收局指出,若纳税人接获该局有关“自愿申报计划”的信件或电邮,应向该局申请成为纳税人。至于月入逾4000令吉者,则需要回报收入数额。
内陆税收局发文告说,经营私人有限公司以外,扣除经营成本、资本补贴后,年收入达4万8000令吉(或月入4000令吉)的企业者,仍需向内陆税收局登记和汇报收入。
“纳税人可到任何分局,或其官方网站登记。”
此外,实行“全球自动交换情报计划”后,内陆税收局自2018年9月开始,已能获取海外财务特别是账户拥有者资料。
该局补充,已登记和汇报收入的纳税人,接获信件及电邮时不用紧张,因该局旨在通知“自愿申报计划”将在2019年6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