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高庭今天择订4月4日,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妇等4造,申请撤销地毯商迪巴所提出的6亿7600万令吉土地欺诈案索偿金额一案。
高庭助理主簿官法拉苏哈达在内庭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时,与迪巴的代表律师依尔占会面后,择定上述日期。
依尔占较后在庭外受询时表示,此案将由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玛奥玛聆审。
他指出,纳吉与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是在本月7日提出撤案申请;而另外两造答辩人,即莫实得控股(Boustead Holdings)和Bakti Wira发展私人有限公司,于去年12月17日入禀。
去年10月12日,身为Carpet Ray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迪巴,将纳吉夫妇和上述两家公司,列为第1至第4名答辩人。
他在诉状中声称,旗下Astacanggih私人有限公司,与拉惹罗比亚持有的Awan Megah私人有限公司签约,购买3片位于巴生加埔和武吉拉惹,面积达181.9公顷的土地。而拉惹罗比亚也是当时的雪州巫统妇女组主席。
他指出,Astacanggih公司早已支付1300万令吉予Awan Megah公司,并已向大马政府发出Kuwait Finance House公司的7250万令吉土地债券;惟,Awan Megah公司拒绝出示土地权转让给Astacanggih的正本地契。
他表示,由于纳吉和罗斯玛的干涉,本身被迫经由Bakti Wira发展私人公司,低价售卖Astacanggih的80%股份给莫实得控股。
因此,他要求答辩人一同或分开赔偿6亿令吉普通赔偿、5000万令吉惩罚性赔偿,以及2600万令吉加重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