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政府将在6月提呈立新法,以便设立国家金融犯罪中心(NFCC),以打击金融犯罪。
国家施政、廉正及反贪中心(GIACC)总监丹斯里阿布卡欣指出,在“2019年至2023年国家反贪污计划”下,NFCC是其中一项举措。
他说,NFCC是由20个机构组成,包括海关、移民局、国家银行、反贪会、大马公司委员会、内陆税收局和大马皇家警察。
每年损失80亿
“例如,我国每年都会因私酒和私烟而蒙受80亿令吉的损失,这对海关而言,只是损失,但为了走私,走私集团将会进行贿赂,动用黑帮伙伴、逃税、做一些公司分层和一些可以的银行交易。”
他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政府设立国家金融犯罪中心就是致力全面性地打击国家金融犯罪。
“当我们与所有的机构坐在一起并将所有的因素结合时我们就会看到到真正的犯罪活动的真实情况。”
作为草拟法案的一部分,阿布卡欣说,他的团队将会到澳洲和英国,来学习他们如何草拟法案,并研究他们的操作模式。
“当我在911事件后前往华盛顿是,美国人意识到他们的机构正在的独立运作,并建立了由26个机构组成的华盛顿目标中心。而在每人分享资讯并预测现在的威胁后,研究工作变得更有效率。”
NFCC将会作为一个工作小组,让所有相关的机构在一个地方工作并目标锁定在相同的犯罪活动,并将由前移民局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来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