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在第14届全国大选结束将近8个月后,前沙巴州首长慕沙阿曼的儿子耶马尼哈菲兹慕沙,今日正式在国会下议院宣誓就任为实必丹国会议员。
耶马尼哈菲兹也是222名国会议员当中,最后一位宣誓的国会议员,而今日距离宣誓截止日期的1月15日,仅剩下8天。
耶马尼哈菲兹在2018年5月9日中选为实必丹国会议员后,尽管大选至今国会下议院已召开两季会议,但耶马尼哈菲兹始终还未宣誓就任国会议员,至到今天才正式宣誓。
今日宣誓仪式是由下议院议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主持。
1月15日最后期限
根据联邦宪法第59条款,若耶马尼哈菲兹无法在1月15日的最后期限前宣誓,那么下议院议长就会宣布该议席腾空。
此前, 耶马尼哈菲兹缺席在国会下议院举行的宣誓就任仪式,下议院也曾要求他尽快宣誓就职,否则将期限过后被取消其议员资格。
根据消息指出,耶马尼哈菲兹是在大选后就前往伦敦陪同就医的慕沙阿曼,惟没有人能够确认其去处,即使沙巴巫统的领袖也都声称并不知情。
今年39岁的耶马尼哈菲兹在5月大选获得1万2038票,以852张多数票击退民兴党候选人哈雅蒂,当选实必丹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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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
法庭宣判 沙菲益为合法沙巴首长
(亚庇7日讯)亚庇高庭宣判,拿督斯里沙菲益是合法的沙巴首席部长。
亚庇高庭法官拿督游贞桂裁定,沙菲益在5月12日在沙巴元首面前宣誓就任沙巴首长,在沙巴宪法下是有效的。
游贞桂认为,在6名国阵议员选择跳槽支持沙菲益后,慕沙阿曼已失去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她表示,沙州元首敦朱哈是根据沙巴宪法第6(3)条文下行使其权力,在慕沙阿曼失去多数议员的支持后,而委任沙菲益为新任首席部长。
根据沙巴宪法第7(1)条文下,慕沙在失去多数议员的支持后必须离职。”
因此,她驳回了慕沙阿曼,指沙菲益为非法首长的申请。
游贞桂也要求慕沙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给予沙菲益和沙元首敦朱哈。
游贞桂在其判词中指出,此案环绕著2个课题,即:一、所谓的慕沙“被罢免”,州元首是否有依据沙巴州宪法行事?
二、委任沙菲益为首长,州元首是否越权,而让有关委任变成无效?
而针对慕沙到底是否已经失去多数议员的支持该如何取决,她指出,州宪法第6(7)条文中所指的“大多数”议员,并非相对的大多数。
她指出, “大多数”意指“最多一个”或“过半之数”,而大选成绩揭晓后,没有任何政党赢得大多数议席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因此当州元首是根据沙巴宪法第6(3)条文所赋予的权力,来委任一名首长时,宪法第6(7)条文并不适用。
援引霹州判决
游贞桂也援引霹雳州务大臣双包案例指出,联邦法院的判决适用于此案。
她说,除了州议会外,只要做法得当,也可以构成信任或不信任的证据。
她指出, 沙巴州宪法第7(1)条中的行文措词,要表达的是,首长一旦失去大多数议员支持,就被自动当成已经辞职,如不知难而退,就已经违反宪法的本意。
“因此,对于州元首是否越权罢免慕沙的疑问,也已经根本不存在。”
她表示,霹大臣双包案也指出,既然首长和其内阁已经集体呈辞,那么州元首也自然有权委任沙菲益为首长。
慕沙的代表律师曾在两周前案件口头陈词时要求法院明智下判,以遏止不良跳槽文化。
立法才能遏止跳槽
游贞桂对此在判词中承认,跳槽文化的却会让选民觉得被人出卖,同时让人对赢后跳槽的政治人物无法苟同。
“尽管如此,若要杜绝不良跳槽文化,最终还有赖于国会殿堂里的立法者,是否有足够智慧立法阻止,而这并非法院所能顾及的。”
她最后在长达约2小时的判词中表示,基于此案关乎公众利益,并非纯学术论题,法院因此有义务做个了断,“我仅以上理由,撤销上述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