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日讯)砂拉越首席部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强调,砂拉越政府是行使本身的权力,执行石油产品开采税,并无不妥,若联邦政府认为,这会削弱我国石油产品出口的竞争,联邦政府应重新检讨及调整税收架构。
阿邦佐哈里今日召开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砂拉越谘询委员会会议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表示。
去年12月17日在吉隆坡召开的马来西亚协议指导委员会,首相敦马哈迪认同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建议砂拉越政府,继续与大马国油公司商讨砂拉越石油销售税等事宜。
阿邦佐哈里说,目前已征收38%的石油税,倘若联邦政府担心砂拉越征收5%石油销售税后,会削弱我国石油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他们可重新检讨或制定税收结构。
“他们可以探讨降低石油所得税,以提升竞争力,比如从现有38%所得税,扣除砂拉越的5 %,他们还有33%,税收还是那么可观。既然砂拉越有权力,为何还要我们牺牲?”
阿邦佐哈里强调,征收石油销售税乃是砂拉越的权力,毕竟这是根据联邦宪法第95C即第10列表去执行。
4自主权不妥协
“砂拉越可征收10%或更高的石油销售税,不过,顾及到目前经济环境,砂拉越政府没有征收那么高, 只是5 % 而已。”
他也表示,在马来西亚协议指导委员会的会议上,谈及4项绝不可妥协的砂拉越主权,以及砂拉越政府支持修改联邦宪法1(2)有关三邦的地位建议。
他说,砂拉越确立4项不可妥协的自主权,即移民自主权、依据联邦宪法执行砂拉越的法律、砂拉越领土保安及砂拉越海域、地底下及边界的资源。
而必须在该特别委员会讨论的事项有5项,包括重新探讨下放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阐明给予砂拉越和沙巴的权力、联邦宪法第10条文下所赋予的额外财务资源权力、联邦宪法第77条文下的“剩余权力”、联邦政府不再使用的土地归还予砂州及重新探讨砂州欠缺理想的教育、医药与卫生事项。
阿邦佐哈里表示,联邦特别委员会将给予6个月期限,呈上完整报告,并列出解决方案。同时,在该特别委员会之下的指导与技术委员会,将于本月展开有关事项的探讨;特别委员会预计将于2月份和4月份举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