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2017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政府共拖欠商家195亿5000万令吉消费税退税,而非大马关税局早前所说的194亿7000万令吉。
报告指出,截至今年5月31日,在195亿5000万令吉的退税中,只有14亿1000万令吉的退税已获批,惟还未退还予纳税人。
“其馀的181亿4000万令吉,则仍需关税局展开进一步审核及调查,方能退还。”
总稽查署在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展开稽查工作发现,MyGST系统存在数个弱点,导致消费税注册的程序和退还税务的进度展延。
报告指出,MyGST系统的管理效率不佳,因为缴税、监管和遵循服务级别协议(SLA)、纳税人呈交报表,以及退税管理,都存在著弱点。
报告提到,内陆税收局与国家会计局属下部门,并未根据合约条件进行整合工作,反观,关税局与大马统计局落实合约范畴以外的整合工作;不仅如此,财政部与客服中心的整合工作已告吹,惟该部已支付一笔费用。
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26万8558名强制注册消费税人士中,有3万4827人(或13%)的申请,延迟超过24小时才自动获批,介于1天至432天。
在1万5574名,门槛低于20万令吉的注册消费税人士当中,有1万2619人(81.03%)在未获得关税局官员审核前,便获系统自动批准登记。
此外,在GenTax系统中,多达 267笔缴付消费税和罚款的交易,并没有消费税注册号码或发票号码,涉及金额达817万令吉。
1362名隶属标准税率供应和豁免供应组别的商家,当中超过51%的纳税人已收回2亿3124万令吉的退税,且不曾缴付进项税。
报告建议,有鉴于政府自今年9月1日开始落实销售及服务税制,没有继续使用MyGST系统,关税局应该向财政部提呈,已核实的退税数据,以便财政部可退还消费税进项税。
报告指出,关税局也应该对迟注册或迟交财务报表的纳税人,展开必要的法律行动,同时,也必须解决所有拖欠退税的案件,以便能确认获退税合格人士的实际情况。